希纺新材料发展(南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200吨水刺无纺布项目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新增年产1200吨水刺无纺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希纺新材料发展(南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 0 2 4 年 1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
新增年产1200吨水刺无纺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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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409-320656-89-02-557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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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联系人 |
邢* |
联系方式 |
1*********3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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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 120 度 33 分 32.176 秒 , 32度4分 49.654 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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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1781]非织造布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十四、纺织业17 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 |
建设性质 |
口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 门 |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
皋江备(2024)141号 |
总投资 (万元) |
17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 占比(%) |
1.2%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是否开工 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²) |
不新增,依托现有,全厂占地面积 4015m² |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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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 况 |
规划名称:《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总体规划(2008-2030)》; 审批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总体规划(2008-2030)》 的批复(通规管(2008)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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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情 况 |
文件名称:《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 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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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21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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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析 |
与《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 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 2030)环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具体相符性分析见下 表。 表1-1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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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审查意见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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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 和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 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以环 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优化《规划》 范围、布局、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等。园 区的开发建设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 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 例》,依法实施长江保护措施,落实《长 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长江保护 文件中的生态管控要求,使园区开发与长 江保护相协调。做好与省、市国土空间规 划和“三线一单”的协调衔接。 |
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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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着力推动工业区结构调整和转 型升级,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现有污染企业和优化调 整企业搬迁、淘汰进度,做好拟退出污染 企业存续期间环境管控和风险防控,有序 安排污染企业腾退及周边土地开发时序, 强化腾退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 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用途,促 进工业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 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 |
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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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区内空间布 局,避免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人居 环境安全等造成不良影响。优化区内各片 区工业、居住等布局,加快推进解决居住 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 工业片区与居住区之间应划定不小 于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生产空间边界不 得布设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 各工业片区之间错位开发,将同一产业门 类相对集中布置。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码头等生产设施,严 禁占用基本农田。 位于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 |
本项目利用原 厂房,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不占用 基本农田。 本项目不属于 航运海事等管理部 门工作。 本项目也不属 于码头建设。 本项目位于如 皋市长江镇华江大 道1号国骄产业园 18栋,不属于刀鳞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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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的航道局码头仅进行航运、海事 等管理部门工作,规划期内应健全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机制,确保废水、固废能够 统一收集至保护区外处理排放,不得新 改、扩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位于长 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码头, 应依法依规提出严格的管控要求;如皋市 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对长青沙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制约,且规划期 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处置容量不足 需重新开展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在环境 合理的基础上,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 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鉴于长青 沙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性,长青沙区域 在产业及土地开发利用布局上应进一步 遵循调优调轻的原则,落实生态保护管控 要求。对于位于刀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范 围内的9家企业,应于2025年底前关停 退出,远期恢复为生态绿地;并落实续存 期间的污染及风险管控要求。 园区排放的污染物应根据省、市污染 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以及规划实施期间 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总量控制相关要求 在如皋市内进行点对点削减平衡。 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南区)因产业链 需求,必须配套涉及电镀(含阳极氧化) 工艺的,废水一类污染物不得外排,不允 许对外承接电镀业务。 |
源保护区国家级生 态保护红线(核心 区)范围内的9家企 业。 本项目废气、废 水排放量较小,排污 许可管理类型为登 记管理,新增废气、 废水污染物总量在 如皋市范围内平 衡 。 本项目不在智 能制造产业园区(南 区),不涉及电镀工 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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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守环境 质量底线。完善区域污水排放系统,加快 园区污水厂扩建及管网建设进程,污水处 理厂排放标准应进一步从严提高;严禁建 设燃煤锅炉,新建工业炉窑及锅炉需使用 清洁能源,根据《如皋市热电联产规划》, 加快提升园区集中供热规模,满足园区发 展供热需求;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 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水主要污染 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本项目产品为 水刺无纺布,属于 [C1751j非织造布制 造。 本项目燃烧机 使用天然气作为燃 料;本项目产生的危 险废物由有资质单 位处理。 本项目废气、废 水排放量较小,不会 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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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 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 境准入要求,强化入区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禁止 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 项目入区,执行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 放控制指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 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 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废气不 涉及挥发性有机物、 重金属等特征污染 物。 本项目废气、废 水排放量较小,不会 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本项目产品为 水刺无纺布,属于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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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81]非织造布制 造,会执行严格的行 业废水、废气排放控 制指标,引进项目的 生产工艺、设备,以 及单位产品能耗、污 染物排放和资源利 用效率等能达到同 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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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考虑 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 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园区管理部门 应强化管理职能和主体责任,推动区内企 业做好减排工作,做好区域防控措施,落 实生态敏感区的管控要求,建立健全区域 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 制,提升规划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 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
企业设有安环 部,并配备专职环保 人员,会加强管理 配合园区保护生态 环境,减少污染排 放,加强环境风险防 范等措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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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提升 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立环境要素的监控 体系,每年开展规划区大气、水、土壤、 声等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管理,明确责任主 体和实施时限等,重点关注长江长青沙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区的环境变化情 况和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根据 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控 制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 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 体系建设,完善规划区应急预案,加强演 练。 |
本项目完成后 将根据实际情况建 立完善的环境监测 方案,并加强环境风 险防范应急,及时编 制有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加强演 练。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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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 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新一轮规划编制 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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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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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单 类 型 |
准入内容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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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先 引 入 |
1.符合产业定位且属于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及修订、《战各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 务指导目录(2016版)》等产业政策文 件中属于鼓励类和重点发展行业中的产 品、工艺和技术。 2.园区主导产业中优质石材重点发 展高端石材产业,发展建筑、安全用和结 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及建筑行业通用设备 |
本项目不属于 优先引进类项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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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等建筑产业相关金属及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高端新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纤维 材料以及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等战各性前 沿材料;智能装备包括汽车零部件、通讯 设备、智能设备和电子信息,其中汽车零 部件重点发展轻量化汽车底盘系统,在车 身系统环节加强补链延链,通讯设备重点 发展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移动智能终端 等,智能设备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风电 装备、模块化设备等,电子信息重点发展 半导体封装测试产业、新型电子元器件、 光电器件等电子器件。 3.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 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环保的企 业和项目,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 4.鼓励实施园区内废弃物资源综合 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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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止 引 入 |
1.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等中淘汰、禁止类项目。 2.不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的项目。 3.新建、扩建技术装备、污染排放、 能耗达不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 4.禁止引进钢铁、石化、化工、医药、 焦化、有色、化学制浆造纸、制革、染料、 印染项目。LED光电禁止引入使用液态 汞和手动注汞的荧光灯制造项目。禁止引 入纯电镀项目,因产业链需求,必须配套 涉及电镀(含阳极氧化)工艺的,不允许 对外承接电镀业务。 5.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 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特殊物种 保 护区、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 污染物排放量大、难以治理、无组织污染 严重的项目,禁止引进废水排放量大、难 以治理、环境风险大的项目 6.直接向水体排放废水的项目。区域 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时,暂缓建设排放废水 的工业项目。 7.新建、扩建落后产能项目和不符合 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的项目。 |
1.本项目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年 本)》及《江苏省工 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目录 和能耗限额冲的淘 汰、禁止类项目。 2.本项目位于 长江镇(如皋港工业 园区),属于[C1781] 非织造布制造,符合 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3.本项目技术 装备、污染排放、能 耗可达到同行业国 内先进水平的项目。 4.本项目属于 [C1781]非织造布制 造,不属于钢铁、石 化、化工、医药、焦 化、有色、化学制浆、 制革、染料、印染项 目,不涉及LED光 电及电镀。 5.本项目新增 废气、废水排放量在 如皋市范围内平衡。 6.本项目不属 于落后产能项目和 不符合国家产能置 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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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引 入 |
1.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等中限制类项目。 2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 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 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 南》等要求。 3.控制区域PMi、PM:浓度,园区 应严格控制烟粉尘、SO、NOx排放量大 的企业入区。 4.在水环境敏感区域,应控制废水排 放量大、且没有合理可行废水回用或处置 途径的项目。 |
1.本项目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年 本)》及《江苏省工 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目录 和能耗限额等中限 制类项目。 2.本项目不涉 及挥发性有机物。 3.本项目废气 排放量较小,在如皋 市内平衡。 4.本项目设有 水循环处理系统,水 刺废水经处理后,循 环使用,定期外排。 |
符合 |
空间布局约束 |
1.根据《如皋市长江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2006-2020年),到2020年本区 域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为2178.87公顷, 规划2030年保持这一规模。严格按照基 本农田保护条例》的保护控制要求执行, 禁止非法占用。 2位于禁建区的重要水域禁止围垦 填埋河流,除规划许可的水面和滨水景观 设施以外,禁止新建、扩建与防洪、改善 水环境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位于限建 区的次要水域可结合水体特点进行景观 营造和环境整治。 3.禁止铁路、公路及主要城市道路防 护林带、水系防护林带、高压走廊防护绿 地、公用设施周围防护绿带、工业区与居 住区之间的防护林带内的开发建设。 4.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1公里 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5严格按照《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 局规划(2015-2030年)》及《南通港总 体规划》中的布局进行岸线利用。涉及的 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不同生态红线区域的分类管控要求,确保 “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 变”。 |
1本项目占地 不属于基本农田。 2.本项目不涉 及围垦填埋河流行 为。 3.本项目不在 铁路、公路及主要城 市道路防护林带、水 系防护林带、高压走 廊防护绿地、公用设 施周围防护绿带、T 业区与居住区之间 的防护林带内。 4.本项目属于 IC1781]非织造布制 造,非危化品码头。 5.本项目不涉 及岸线利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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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环 |
1.园区主要污染物外排量 COD774.42吨年、NH-N123.91吨年、 总氮232.33吨年、总磷7.74吨年。 2.园区主要污染物外排量SO₂193.90 吨年、NOx32936吨年、烟粉尘269.98 吨年、VOC:269.29吨年。 3.区内废水一类污染物不得外排。 |
1.本项目新增 废气、废水排放量在 如皋市范围内平衡。 2.本项目废水 不涉及一类污染物。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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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近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 |
本项目加强跑、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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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风险防控 |
态空间管控区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 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 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 区域。 |
冒、滴、漏管理,依 托现有国骄园区的 事故应急池,确保废 水不排入上述敏感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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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
1.2030年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万吨 日、城市建设用地不得超过47.78平方公 里。 2.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入区企业确因 工艺要求需新增工业炉窑的,应以电、天 然气等清洁燃料为能源。 3.建设项目须满足单位GDP综合能 耗≤0.5吨标煤/万元,单位GDP新鲜水 耗≤8立方米万元。 |
本项目用水总 量、综合能耗等均在 园区指标范围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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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即如皋港区总面积111.96km²,四至范围为北至沪陕高速,西至 王石线沿江公路以北、如皋港引河沿岸码头、兴港路(如港路-长江路)、长江路 (兴港路-滨江路)、滨江路(长江路-德源高科厂界)、皋靖界限,东至如海运 河,南至长江皋张边界。如皋港区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高端新材料、智能装备制 造和现代物流“2+1”产业发展体系,其中高端新材料重点发展前沿新材料,智 能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智能设备、汽车零部件和电子信息三大领域。同时结合产 业发展需求和城市副中心定位,配套发展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 商贸服务、全域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 本项目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造,属于新材料行业,符合产业定位。本项目 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在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 规划范围内,属于工业用地,用地布局合理。 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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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 合性分 析 |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 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涉及淘汰 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 (2)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 32号),本项目不在限制、淘汰、禁止目录内。 (3)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苏发改规发(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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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4)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双高产品,不属于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产品。 (5)对照《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 (2021)837号),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焦化、煤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 电等两高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土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依托希纺新材料原厂房,根据企业提供土地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建 设用地,项目选址与用地性质相符。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 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中所列项目,属于允许用地项目类。 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74号),如皋市被划定有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青沙水库应 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如皋段刀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如海 运河如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 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与企业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区域为长江如皋段刀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企业东南侧1.8km 处,类型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区域面积为5.48平方公里,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 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②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 1号),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 与企业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长江如皋段刀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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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位于企业东南侧1.8km处,主导生态功能为渔业资源保护,不在生态空间 保护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分布图见附图6。 ③与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1)1588号),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与企业 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长江如皋段刀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 于企业西南侧2.6km处,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 间管控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 区域调整方案》。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图见附图7。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2023年如皋市环境空气中 可吸入颗粒物(PM₁o)、可吸入颗粒物(PM₂.)、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 (NO₂)、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CO)年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 均值第90百分位数(O₃)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9微克/立方 米、22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和169微克/立方米。根据表3-1,臭氧日最 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O₃)浓度劣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评价区 引用的监测点位的补充监测因子(氮氧化物)的短期浓度均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 标准要求。根据《南通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我市将以“减煤、 汰后、控车、治污和抑尘”为工作重点,坚持“盯大户、查高值、控源头、降扬 尘、强执法、促整改、抓联动”治气攻坚路径,按“从早谋划、从深考虑、从优 争取、从实安排、从严执行,按序推进”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项目 化减排,排定治气重点工程项目。通过上述措施,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 到进一步改善 ②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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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5个 省考以上断面中,碾砣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等19个断面水 质符合Ⅱ类标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6个断面 水质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8.2%的考核标准;无V类和 劣V类断面。根据引用的地表水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中心河水质达到《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③声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 好并且保持稳定: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 定,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由原来的三级(一般)水平上升到二级(较好)水平, 夜间声环境质量相较“十三五”期间明显改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 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同比保持稳定;道路交通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 级(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的 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 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④本项目分析 本项目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造,根据工程分析,废气、废水均得到了有效 处理,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 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声环境影 响较小,不会降低周围声环境质量。运营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排放量为零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 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天然气等资源,由市政供应,不会 突破当地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希纺新材料原有用地和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 ①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 表1-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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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
本顶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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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类型和准入要求。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 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 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 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 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 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 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 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2022年版)》列有 禁止准入事项占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 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 少点项。 |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 入事项。详细分析见表1-3。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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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致性要求。按照党中 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 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出台相关措施 的,应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纳入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对两个目录有细化规定的, 从其规定。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 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及地方按 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制定的地方性产业结构禁止 准入目录,统一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地区、 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中限制和 淘汰类项目;本项目设备也 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指导目录(2010年本)》 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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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准入事项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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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控条款 |
本项目情况 |
是否属于禁止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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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准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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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 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
不涉及 |
否 |
||
2. |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 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
不涉及 |
否 |
||
3. |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 动 |
不涉及 |
否 |
||
4. |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
不涉及 |
否 |
||
5 |
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
不涉及 |
否 |
||
6. |
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
不涉及 |
否 |
||
二 |
许可准入类(制造业) |
|
|
||
1.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等,不得从事食品 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
不涉及 |
否 |
||
2. |
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种植烟 草、从事烟草制品和涉烟产品的生产 |
不涉及 |
否 |
||
3. |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印刷复制业或公章刻 制业特定业务 |
不涉及 |
否 |
||
4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涉核、放射性物品 生产、运输和经营 |
不涉及 |
否 |
|
5.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品的生产 经营及项目建设,不得从事金属冶炼项目 建设 |
不涉及 |
否 |
6.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烟 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及爆破作业 |
不涉及 |
否 |
|
7.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或化妆品 的生产与进口 |
不涉及 |
否 |
|
8. |
未经许可或检验,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 销售或进出口 |
不涉及 |
否 |
|
9.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兽药及兽用生物制 品的临床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
不涉及 |
否 |
|
10.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农药的登记试验、 生产、经营和进口 |
不涉及 |
否 |
|
11.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武器装备、枪支及 其他关系公共安全相关产品设备的研发、 生产制造、配售、配置、配购和运输 |
不涉及 |
否 |
|
12. |
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船 舶和渔船的制造、更新、购置、进口或使 用其生产经营 |
不涉及 |
否 |
|
13.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航空、航天器及相 关设备制造及使用民用航天发射相关业务 |
不涉及 |
否 |
|
14.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铁路运输设备 生产、维修、进口业务 |
不涉及 |
否 |
|
15.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
不涉及 |
否 |
|
16. |
未获得许可、认证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 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特定产品的生 产经营 |
不涉及 |
否 |
|
17.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信、无线电等设 备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生 产、进口和经营 |
不涉及 |
否 |
|
18.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商用密码的检测评 估和进出口 |
不涉及 |
否 |
|
19. |
未获得许可,不得制造计量器具或从事相 关量值传递和技术业务工作 |
不涉及 |
否 |
|
20.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 解业务 |
不涉及 |
否 |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 范 围 内 。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
②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及《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的相符性 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的相符性分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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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控条款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
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 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长江干线过江 通道项目。 |
相符 |
|
2.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 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无关的项目。 |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 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 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 |
相符 |
|
3.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 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相符 |
|
4. |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 慎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 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 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相符 |
|
5.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 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 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 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 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 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 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 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 区内。 |
相符 |
|
6.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设置 废水排污口。 |
相符 |
|
7. |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 |
相符 |
|
8.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 除外。 |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该条所列项 目 。 |
相符 |
|
9.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 |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该条所列项 |
相符 |
|
|
纸等高污染项目。 |
目 。 |
|
|
10.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该条所列项 目 。 |
相符 |
||
11.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 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 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该条所列项 目 。 |
相符 |
||
12.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 格规定。 |
相符 |
||
表1-5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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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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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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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 《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 目,也不属于过长江干线通 道项目。 |
符合 |
||
2.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 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 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
本项目地址不在自然 保护区范围,也不在国家级 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
符合 |
||
3.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 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 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 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 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范围内。 |
符合 |
||
4. |
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 |
本项目不涉及围湖造 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本 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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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
护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 内 。 |
|
5.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 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 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 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 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 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 |
符合 |
|
6.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
本项目废水接管至污 水处理厂处理,未在长江干 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 大排污口。 |
符合 |
|
二、区域活动 |
||||
7. |
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 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 捕捞。 |
符合 |
|
8. |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 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 行。 |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 流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非 化工项目。 |
符合 |
|
9. |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本项目非尾矿库、冶炼 渣库和磷石膏库。 |
符合 |
|
10. |
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 资建设活动。 |
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 |
符合 |
|
11. |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 电项目。 |
符合 |
|
12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 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 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 |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有 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 目 。 |
符合 |
|
13. |
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 |
本项目非化工项目。 |
符合 |
|
14. |
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 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 |
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 业。 |
符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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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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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 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 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 纯碱新增产能项目。 |
符合 |
|
16.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 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 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 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
符合 |
|
17.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 焦化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 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 属于独立焦化项目。 |
符合 |
|
18. |
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 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 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 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 汰和禁止目录》限制类、淘 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 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涉 及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 艺及装备。 |
符合 |
|
19.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 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产能置 换,遵守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规定。 |
符合 |
|
20.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 其规定。 |
符合 |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及《关于印 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要求。 ③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 表1-6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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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类别 |
重点管控要求 |
企业情况 |
相符 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 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 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 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 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 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 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 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 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 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 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 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 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 带高质量发展。 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 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 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各性转型和沿海地区 战略性布局。 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 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 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 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 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 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 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 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 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
对照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项 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范围内,本项目 位于重点管控单元,位于沿江地区, 不占用生态保护空间,符合空间布局 约束的要求。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 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 |
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量在如皋 市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0t/a,不突破 |
符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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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承载力。 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 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 万吨。 |
生态环境承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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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 水源或双源供水。 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 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 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 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 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 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 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 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 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 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 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 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 |
企业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 施;危险废物均能得到安全处置;配 备有应急物资;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 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 期演练。 |
符合 |
|
资源利用效率要 求 |
1. 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 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 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 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 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 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 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 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 能源。 |
本项目周边基础设施完善,能源 供应便利,项目所用电、水、气均可 得到可靠保障;不新增用地;不使用 高污染燃料。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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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江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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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类别 |
重点管控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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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 展、高质量发展。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 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 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 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 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 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 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 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 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
本项目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 造,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国骄产业园, 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 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属于石油加工、 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焦化项 目,不属于危化品码头,不涉及港口、 码头、过江干线通道。 |
符合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 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 |
本项目废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 理,最终尾水排入中心河,不涉及直 接排放口。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 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环 境风险防控。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 规范化建设。 |
本项目建成后将及时编制环境应 急预案,同时补充完善环境应急物资, 并纳入园区应急体系,实现环境风险 防控联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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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文件要求。 ④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 相符性 表1-7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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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类别 |
重点管控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空间布局 约束 |
1.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 (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 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 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 3.根据《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 政办发(2018)42号),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 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 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 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 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海 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 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 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J 94号)、《市政府关于印 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X通政发(2014) 10号),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 线1公里范围(以下简称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 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 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禁止建设属于国家、 省和我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从严控制 农药、传统医药、染料化工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新上医药 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关键中间体及高产出、低污染项目除外,分别由科技部门 和环保部门认定)。沿江化工园区不再新增农药、染料化工 |
1本项目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 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 《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通政发(2018)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 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 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 属于《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 产业、不属于《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 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 3本项目不属于石化项目,不在长江干流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内,符合《南通 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 发(2018142号)文件要求。 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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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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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 放管控 |
1.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 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 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 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 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 区,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 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 (PM₂₅)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 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 值的除外)。 3.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 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中,关于新、改扩建项目获得排污权指标 的相关要求。 |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按照南通市生态环 境局、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 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 (试行)》的通知(通环办(2023)132号)执行。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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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控 |
1落实《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 (通政办发(2020)46号)。 2.根据《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 划(2019~2021年)》(通政办发〔2019〕102号),保留提 升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制订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严格危险废 物处置管理。企业须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 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在安评 报告中对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性评价,并 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或改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 施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 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3.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 |
1.本项目建成后及时编制应急预案。 2.在本次环评报告中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 类、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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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钢铁行业企 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 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 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按规定实施全流程自动控制改造,有条 件的鼓励创建智能工厂(装置)。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 施设备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 求。坚决淘汰超期服役的高风险设备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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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燃区禁 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 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2.化工行业新建化工项目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或行业先进水平,生产过程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智能 化;钢铁行业沿海地区新建钢厂、其他地区钢厂改造升级项 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 施标准》要求。 3.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 分方案》(苏政复〔2013〕59号),在海门区的海门城区、 三厂、常乐等乡镇共计136.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禁采; 在如东县的掘港及马塘、岔河、洋口、丰利等乡镇,海门区 除三阳、海永外的大部分地区,启东市的汇龙、吕四、北新 等乡镇,通州区的东社镇、二甲镇,通州湾的三余镇等地 2095.8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限采。 |
1.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也不属于钢铁行 业。 3.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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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 ⑤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166号) 的相符性 表1-8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166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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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控单元名 称 |
如皋港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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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单元类别 |
重点管控单元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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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1重点发展高端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 “2+1”产业发展体系,其中高端新材料重点发展前沿新材 料,智能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智能设备、汽车零部件和电子 信息三大领域。同时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城市副中心定位, 配套发展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商贸服务、 全域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 2.禁止引进钢铁、石化、化工、医药、焦化、有色、化 学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印染项目。LED光电禁止引入 使用液态汞和手动注汞的荧光灯制造项目。禁止引入纯电镀 项目,因产业链需求,必须配套涉及电镀(含阳极氧化)工 艺的,不允许对外承接电镀业务。 3.限制引入: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 企业;废水排放量大、且没有合理可行废水回用或处置途径 的项目。 |
本项目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造,符合园 区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 医药、焦化、有色、化学制浆造纸、制革、染 料、印染、荧光灯制造、电镀项目。本项目废 气、废水排放量较小,在如皋市内平衡,固废 排放量为0t/a。 |
符合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 磷分别不得超过:774.42吨/年、123.9吨/年、232.33吨/年、 7.74吨年。 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193.90吨/年、329.36吨/ 年、269.98吨年、269.29吨/年。 3.区内废水一类污染物不得外排。 |
1.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量较小,在如皋市 内平衡。 2.本项目废水不涉及一类污染物。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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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1.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系统,园 区和企业按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近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的工 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 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 |
1.本项目建成后将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 和生态安全保障系统,及时编制并落实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储备足够的环境应 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 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 2.国骄产业园设置有事故应急池,企业依托 园区事故应急池,能确保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 区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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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 求 |
1.入区企业按照《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机械制造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清洁生产标 准中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来进行控制,建设项目须满足单位 |
1.本项目使用电、水、气能源,能满足能耗 指标。 2.本项目燃烧机以天然气为燃料。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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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综合能耗≤0.5吨标煤/万元,单位GDP新鲜水耗≤8立 方米万元。 2.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入区企业确因工艺要求需新增工 业炉窑的,应以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为能源。 3.2030年企业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万吨日、城市建设 用地不得超过47.78平方公里。 4.严格执行《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皋 政发〔2013〕162号)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 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Ⅱ类”(较严),具体包括: 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 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
3.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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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如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 对照如皋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 属于如皋港工业园区,是其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如皋市管控单元图见附图8。 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对照《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 本项目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涉及重点管控单元:如皋港工业园区,具体见附件18。 2、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 (1)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的相符性 表1-9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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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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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石化、 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 |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水 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项目; 不属于新建乙烯、对二甲苯、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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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
煤制烯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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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 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 量控制制度。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街接,对能耗 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 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 落实和评价考核。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
本项目将严格控制能源 消耗。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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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 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 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 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 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 稳过渡。 |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严 格控制电力使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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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 发〔2021〕36号)文件要求。 (2)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相符性 表1-10《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顶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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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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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两 高”项目环 评审批 |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 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 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 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 不予审批。 |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关法定规划,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等 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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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 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 |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 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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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 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 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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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两 高”行业减 污降碳协 同控制 |
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 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 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 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 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 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
本项目严格落实土壤与地下水污 染防治措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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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 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 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 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 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 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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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 ) 文 件 要 求 。 (3)与《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的相符性 本项目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 意 见 》 ( 通 办 ( 2 0 2 4 ) 6 号 ) 要 求 。 表1-11与《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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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相关条款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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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主要任务 (五)严守准入门槛 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细化管控单元及行业准入条件,建立重点 产业项目准入机制,优化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 |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要求,不在红线及生态管控区 内;本项目废气、废水排放量 较小,在如皋市内平衡。固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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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2022年版)》及江苏省实施细则,严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 间管控区域。着力提升项目招引质效,以省级以上园区为主阵地,以大项目、好 项目、新项目为切入点,注重项目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招新引特、招大 引强,带动行业提质增效。强化项目可研、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等许可(备 案)联动,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建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坚决杜绝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
排放量为零。项目建成后及时 编制应急预案,并配备有相应 的人员、物资,并定期开展演 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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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符性 表1-12与《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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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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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 重源头 预防 |
1落实规划环评要求。 |
化工园区规划环评要对本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 量及其利用处置方式进行详细分析阐述,明确源头减量总体 目标、具体措施,以及补齐区域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的具体建 设项目,力争实现区域内固体废物就近利用处置。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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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项目环评审批。 |
建设项目环评要评价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来源 和属性,论述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合理性, 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所有产物要按照以下五 类属性给予明确并规范表述:目标产物(产品、副产品)、 鉴别属于产品(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可定向用于 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如符合团体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和 危险废物。不得将不符合GB34330、HJ1091等标准的产物认 定为“再生产品”,不得出现“中间产物”“再生产物”等 不规范表述,严禁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不能排除危 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须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具体鉴别方案,鉴 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根据结论按一般固废或危险废 物管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项目环评审批要点要与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衔接一致。 |
本项目已评价产生的 固废种类、数量、来源和 属性,已论述贮存、转移 和利用处置方式合规性、 合理性,已提出切实可行 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等。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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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企业要在排污许可管理系统中全面、准确申报工业固体 废物产生种类,以及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实际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对照 项目环评发生变动的,要根据变动情况及时采取重新报批环 评、纳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手续,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 |
企业排污许可实行登 记管理。待本项目通过审 批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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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危废经营许可。 |
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时,应当符合经营单位建设项目 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并重点审查经营单位分析检测能力、 贮存管理和产物去向等情况。许可证上应载明核准利用处置 的危险废物类别并附带相应文字说明,许可条件中应明确违 反后需采取的相应惩戒措施。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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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优利用处置能力。 |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发布固体废物产生种类、 数量及利用处置能力等相关信息,详细分析固体废物(尤其 是废盐、飞灰、废酸、高卤素残渣等)产生和利用处置能力 匹配情况,精准补齐能力短板,稳步推进“趋零填埋”。省 厅按年度公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科 学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组织对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 艺水平进行整体评估,发布鼓励类、限制类危险废物利用处 置技术目录,不断提高行业利用处置先进性水平。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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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 格过程 控制 |
6.规范贮存管理要求。 |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点两 类方式进行贮存,符合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不具备建设贮 存设施条件、选用贮存点方式的,除符合国家关于贮存点控 制要求外,还要执行《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 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关于贮存周 期和贮存量的要求,I级、Ⅱ级、III级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分 别不得超过30天、60天、90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1吨。 |
企业设有一座5m²的 危废仓库,符合《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等相应 的污染控制标。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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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高小微收集水平。 |
各地要统筹布局并加快推进小微收集体系建设,杜绝“无 人收”和“无序收”现象。督促小微收集单位履行协助危险 废物环境管理延伸服务的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铁脚板” 作用,主动上门对辖区内实验室废物和小微产废单位全面系 统排查,发现未报漏报企业以及非法收集处置等违法行为, 及时报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企业 依法申报、限期整改,并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 置等违法行为。对存在未按规定频次收集、选择性收集等未 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小微收集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收集试点资格。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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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强化转移过程管理。 |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实行省内全域扫 |
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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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二维码”转移。加强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数据 共享,实现运输轨迹可溯可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依法核 实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直接签订委托合同,并向 经营单位单位提供相关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具体成分,以及 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违法委托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经营单位须按合同及包装 物扫码签收危险废物,签收人、车辆信息等须拍照上传至系 统,严禁“空转”二维码。积极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 电子联单制度,优先选择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泥、矿渣等固体 废物试行。 |
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实 行省内全域扫描“二维码” 转移。加强与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电子运单数据共 享,实现运输轨迹可溯可 查。企业已与有资质的处 置单位直接签订危废处置 合同,按照要求转移处置 危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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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 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 网,通过设立公开栏、标志牌等方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 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及有自建危废 焚烧处置设施的单位要依法及时公开二燃室温度等工况运行 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浓度等有关信息,并联网至属地 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步公开许可证、许可 条件等全文信息。 |
企业已在出入口、设 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 频监控并与中控联网,且 通过设立公开栏、标志牌 等方式,主动公开危险废 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等有关 信息。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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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展常态化规范化评 估。 |
建立固管、环评、执法、监测等多部门联合评估机制, 各设区市每年评估产废和经营单位分别不少于80家、20家。 现场评估原则上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评估许可证 审查要点执行情况、新制度和标准落实情况、企业相关负责 人危废管理知识掌握情况等。严格评估问题整改,形成发现 问题、跟踪整改、闭环销号的工作机制,对企业标签标志、 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违反许可条 件的经营单位,要立即启动限制接收危险废物措施;对屡查 屡犯或发现超范围接收、未如实申报、账实不符、去向不明 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执法部门。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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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升非现场监管能 力。 |
开展产废过程物料衡算,依托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算 法模型,测算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中原辅料与产品、固体 废物等的数量关系,并优先选择印染和水处理行业开展试点。 对衡算结果与实际产废情况相差明显的,督促企业如实申报,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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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意隐瞒废物种类、数量的,依法查处。化工园区要持续 督促园区内企业将固体废物相关信息接入园区平台管理。充 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智能化手段,提升主动发现非法 倾倒固体废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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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 化末端 管理 |
12.推进固废就近利用处 置。 |
各地要提请属地政府,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推进本地危险 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依托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就近利用处 置提醒功能,及时引导企业合理选择利用处置去向,实现危 险废物市内消纳率逐步提升,防范长距离运输带来的环境风 险。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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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企业产物监管。 |
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的所有产物须按照本文件第2条明确 的五类属性进行分类管理,其中按产品管理的需要对其特征 污染物开展检测分析,严防污染物向下游转移。全国性行业 协会或江苏省地方行业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若包括危险废物 来源、利用工艺、利用产物功能性指标、有效成分含量、特 征污染物含量和利用产物用途的,可作为用于工业生产替代 原料的综合利用产物环境风险评价的依据,其环境风险评价 要重点阐述标准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风险评价要求的利用产 物可按照产品管理。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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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监督性监测。 |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 工作,将入厂危废和产物中特征污染物纳入监测范围。现场 采样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根据排污许可证(或许 可条件)、产品标准确定入厂危废和产物监测指标,不得缺 项漏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污染控制标 准,入场危废不符合接收标准的,视同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 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产物中特征污染物含量超出标准限值 的,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禁作为产品出售;因超 标导致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
不涉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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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范一般工业固废管 理。 |
企业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 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要求,建立一般 工业固废台账,污泥、矿渣等同时还需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 申报,电子台账已有内容,不再另外制作纸质台账。各地要 对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需求和能力进行摸排,建立 |
企业已按照《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 指南(试行)》(生态环 境部2021年第82号公告) 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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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运处体系。一般工业固废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的, 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 规范》(DB15/T2763-2022)执行。 |
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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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 强监管 执法 |
16.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 查。 |
定期开展对群众投诉举报、“清废行动”、危险废物规 范化评估等发现的涉废问题线索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国家和 省有关部署,将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列入年度执法计划, 适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铝灰、酸洗污泥、废矿物油、废 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保持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 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坚决守牢我省生态环境安 全底线。 |
不涉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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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严肃打击涉废违法行 为。 |
持续加强固废管理信息系统与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等 系统集成,深化与公安警务等平台对接,通过数据分析比对, 提升研判预警能力。各地要建立健全固废非法倾倒填埋应急 响应案件机制,增强执法、固管、监测、应急等条线工作合 力,立即制止非法倾倒填埋行为,同步开展立案查处、固废 溯源、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各项举措;在不影响案件查处 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涉案固废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环境污染 风险隐患。 |
不涉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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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 善保障 措施 |
18.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
推动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持续 完善全省“1+N”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体系,优 先制定产生量大、涉及企业多、市场亟需的废活性炭、重金 属污泥等江苏省地方标准。坚持环境风险可控原则,出台长 三角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危险废物“点对 点”综合利用方案;合理制定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负面 清单,积极管控因综合利用价值低、次生固废(危废)产量 大以及省内不产生固体废物跨省移入而产生的环境风险。 |
不涉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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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强化监管联动机制。 |
环评、固管、执法、监测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 联合审查、联合监管、联合监测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 合力。环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文件第2、第3条要求规范新、 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有计划推进 对涉及按产品管理的副产盐、副产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 开展复核,依法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对产物属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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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判定有疑义的,及时与固管部门会商。执法部门要将环评、 排污许可中涉及固体废物管理执行情况纳入现场执法重点内 容;从严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 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的涉及固体废物违法违规问题定期 通报固管等有关部门。监测部门要加强对设区市监测机构和 第三方监测机构管理,对违反监测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严肃 查处;组织对经营单位入厂危废和产物中特征污染物开展监 测并纳入年度监督性监测计划。固管部门要加强固体废物综 合监管衔接,建立并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规范“副 产品”“鉴别属于产品”及“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 理”定义表述,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开展日常管理、现场检查和业务培训,提升部门监管能力和 涉废单位管理水平;加强第三方鉴别机构管理,规范鉴别行 为;对于执法、监测等部门移交的突出问题以及规范化评估 发现的问题,推动企业做好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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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推动清洁生产审核。 |
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提 升利用处置工艺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鼓励危险废物经 营单位按照省厅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选要求积极创建,力争 培育一批绿色领军企业,省厅在行政审批、财政税收、绿色 金融、跨区域转移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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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文件要求。 (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 表1-1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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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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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 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 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 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 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 |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 属于尾矿项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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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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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南通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相符性 《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1月获省政府正式批复,南通将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 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化落实“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全 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富有江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提出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南通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7.17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不低于525.03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34.267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2480.776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73倍。 《规划》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南通将发挥江海交汇的区位优势,全方位融入苏南、对接上海,着力优 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强化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生态保护 和底线约束,守护“江海山河岛田”自然基底,统筹滩涂湿地、海洋、山体等生态修复。加快形成安全、绿色、高效、可 持续的农业发展格局,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要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 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 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规划》强调要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 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 推进城市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规划》提出要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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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风貌和格局。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一城三镇”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凸显“江海交汇、环河望山、水 网交织”的城乡风貌。 《规划》强调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公铁空、江海河高效联运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建设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等合理衔接 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目前我市经自然 资源部审查通过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将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 南通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2年11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此次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5.04万亩,生 态保护红线面积380.1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10.23万亩。“通过划定‘三区三线,进一步优化了国土空间布局, 为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预留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南通市“三区三线”数据成果已正式上线江苏省“一 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助力我市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报批等工作,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 枢纽五城市”等目标提供支撑与保障。 “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 线、城镇开发边界。 经比对南通市“三区三线”规划图,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在城镇 开发边界内,符合南通市“三区三线”规划和《南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 (7)与《如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如皋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相符性 “三区三线”: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如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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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如皋市“三区三线”规划和《如皋市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具体“三区三线”图见附图9。 (8)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冶条例》的相符性 表1-14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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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相关内容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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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十七条 沿江地区实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 物。沿江地区排污单位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应当达到国家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重 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企业现有项目已进行排污登记,会按照环保规定 排放水污染物,现有项目废水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 理有限公司,最终纳污水体为中心河。本项目废水处 理方式不变。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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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三十三条 沿江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 拉圾应当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 |
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依法进 行无害化处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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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十四条沿江地区化工以及化工原料制造行业和其 他行业的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不得向水体排放标准中禁止排放的有机毒物和有毒有害物 质。禁止稀释排放污水。禁止私设排污口偷排污水。 |
企业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不向 水体排放标准中禁止排放的有机毒物和有毒有害物 质,不稀释排放污水,不私设排污口偷排污水。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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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十五条 港口、码头、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 当遵守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 污染沿江地区水体。 |
企业不属于港口、码头、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 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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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的相符性 表1-15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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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相关内容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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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文件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 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 颗粒物(PM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1 -Ⅲ类水体比例达到3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 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 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 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 |
本项目营运期确保废气、废水 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均妥善处 置。固废排放量为零。本项目废气、 废水排放量较小,在如皋市平衡。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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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 本实现。 (十四)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落实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措施。 加强长江生态修复示范段建设,控制岸线开发强度,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的质量 和稳定性。推进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垃圾、农业农村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 染治理工程。强化入江支流整治,完善入江支流、上游客水监控预警机制。全 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到2025年,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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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关于印发《如皋市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办〔2022〕46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如皋市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办〔2022〕46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在其规定的“分 行业目标”中。本项目废气、废水均能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本项目固废均能合理处理,排放量为0。因此本项目符合 相关要求。 (11)与《南通市地表水工业特征污染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环办〔2023〕48号)的相符性 对照《南通市地表水工业特征污染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环办〔2023〕48号),二、整治范围:1、工业特 征污染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工业特征污染物为挥发酚、氟化物、石油类、硫化物。本项目废水不涉及这些特征污 染物。 (12)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24号〕的相符性 本项目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24号〕文件相符 性见下表。 表1-16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24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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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相关条款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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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优化产业结 构,促进产业产品绿 色升级 |
(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 目盲目上马。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对“两高一 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 |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本项目不 属于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 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 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不属于钢铁冶炼项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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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控。严禁核准或备案焦化、电 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 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 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 目,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 |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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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 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年本)》,依法依规关停退 出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推进全 市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尽 快淘汰。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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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 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 剂等项目。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 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 装、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 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 鼓励和推进全市汽车4S店、大型汽修 厂实施全水性涂料替代。 |
本项目不涉及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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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优化能源结 构,加速能源清洁低 碳高效发展 |
(五)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 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鼓励发 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到2025年, 全市煤炭消费占比55%左右。原则上 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 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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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 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开展锅 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 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 整合退出等方式分类处置。到2025年, 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 |
本项目燃烧机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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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 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 施。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 燃煤锅炉,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 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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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4)69号〕 的相符性 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4)69号〕 文件相符性见下表。 表1-17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4)69号〕的相符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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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相关条款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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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优化产业结 构,促进产业产品绿 色升级 |
(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 项目盲目上马。按照省、市统一 部署,落实“两高”项目管理目 录,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 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冶炼、电解 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 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 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 产能的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低”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钢铁冶炼、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 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 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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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 后产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依 法依规关停退出淘汰类落后生产 工艺装备,推进全市2蒸吨及以 下生物质锅炉尽快淘汰。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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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 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 |
本项目不涉及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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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在 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 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和电子等行业工艺环节 中,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 涂料。鼓励和推进全市汽车4S 店、大型汽修厂实施全水性涂料 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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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优化能源结 构,加速能源清洁低 碳高效发展 |
(五)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 费总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鼓励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 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占比 55%左右。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 燃煤机组。 |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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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 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全 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 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 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 方式分类处置。原则上不再新建 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到 2025年,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 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 加工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 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不 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
本项目燃烧机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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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 5 号 ) 相 符 性 分 析 苏环发〔2023〕5号文中“二、重点任务”主要要求如下:“2.推动环评和预案质量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必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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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环境风险识别、典型事故情形、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内容‘五个明确’”。 本项目环评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已从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等进行风险识别;已明确典型事故情形, 据此进行风险分析;已明确建设项目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管理制度;已明确环保竣工验收内容。 综上,项目环评文件已按照苏环发〔2023〕5号要求的“五个明确”进行编制,符合《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 “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苏环发〔2023〕5号)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
1、项目由来 希纺新材料发展(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纺新材料”)位于江苏省南 通市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1号国骄产业园18栋,占地面积4015m²,主要从事水 刺无纺布等的生产销售。 2020年,希肤新材料发展(南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希纺新材料发展(南 通)有限公司”)申报的《年产2500吨水刺无纺布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20年11月通过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皋行审环表复【2020】278号), 该项目于2021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希 纺 新 材 料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类 别 为 登 记 管 理 , 登 记 编 号 : 91320682MA20TJ0M08001W。 为响应市场行情,希纺新材料拟投资1700万元,利用原厂房,购置开清梳理机、 铺网机、水刺机、吸干机、烘干机、牵伸机、收卷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建 设新增年产1200吨水刺无纺布项目。本项目于2024年9月在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 府取得备案,项目代码为2409-320656-89-02-557559,备案证号:皋江备〔2024〕 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 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 目属于环评管理名录中“十四、纺织业17--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有水 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因此,希纺新材料发展(南 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 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在此基础上编 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建设单位,供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为项目的 工程设计、施工和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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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
产品名称 |
年设计能力 (t/a) |
年运行时数 (h)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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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 |
水刺无纺布 |
1200 |
8112 (338d*24h) |
依托原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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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全厂产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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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 装置或生产线) |
产品名 称 |
年设计能力(t/a) |
年运行 时数(h)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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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前 |
改建后 |
变化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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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 |
水刺无 纺布 |
2500 |
2500 |
0 |
8112 |
/ |
||||||||
2 |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 |
水刺无 纺布 |
0 |
1200 |
+1200 |
8112 |
依托原 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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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内容 ( 1 ) 工 程 组 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下表。 表2-3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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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类别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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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工程 |
18#厂房 |
1F |
生产区:占地面积4015m²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1200t/a) |
依托 原厂房 |
|||||||||||
2F |
仓库(储存原料及成品)、办公等:占地 面积4015m² |
||||||||||||||
储运 工程 |
储存 |
原辅料堆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 (18#厂房2F) |
||||||||||||
成品堆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 (18#厂房2F) |
||||||||||||||
一般工业固废仓库 |
占地面积10m² (18#厂房1F) |
||||||||||||||
危废仓库 |
占地面积5m² |
||||||||||||||
运输 |
原辅材料、产品等物料主要采用公路运输,委 外给社会运输单位,本公司不负责运输任务。 |
依托现有 方式运输 |
|||||||||||||
公辅 工程 |
给水 |
生活 |
市政自来水管网,年用水量338t/a |
依托现有 市政管网 |
|||||||||||
生产 |
市政自来水管网,年用水量10951t/a |
||||||||||||||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年排水量8301.4t/a |
依托现有 市政管网 |
|||||||||||||
供电 |
来自市政电网,年用电280万千瓦时 |
依托现有 市政电网 |
|||||||||||||
供气 |
管道天然气,年用天然气15万m³ |
依托现有 天然气管 道 |
|||||||||||||
供热 |
1台烘干机,配套3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 |
新增 |
|||||||||||||
空压 |
2台30A/30HP型号空压机 |
新增 |
|||||||||||||
绿化 |
400m²,依托园区绿化 |
依托园区 绿化 |
|||||||||||||
环保 工程 |
废气处理 |
有组织 |
G2-3天然气燃烧废气:3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 配备的低氮燃烧装置+管道收集+15米高排气筒 (DA002)。 |
新增 |
|
|
|
无组织 |
G2-1开松混合废气、G2-2梳理废气:①对原材 料喷洒适量的雾状水。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排 放。 |
新增 |
废水处理 |
W2-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W2-1水循环 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2-3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 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 |
新增 |
|||
噪声治理 |
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新增 |
|||
固废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仓库:10m²; 危废仓库:5m²; 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 |
依托现有 |
|||
地下水、土壤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依托现有 |
|||
环境风险 |
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 有安全环保部陨责公司环境管理的日常工作, 且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等; ②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依托国骄产业 园 ; ③加强日常监管和设备的维护,杜绝事故 的发生。 |
依托现有 |
|||
全厂工程组成详见下表。 |
建设 内容 |
表2-4全厂工程组成一览表 |
||||||||||
工程类别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
改建前全厂 |
改建后全厂 |
变化量 |
|||||||||
主体工程 |
18#厂房 |
1F |
生产区:占地面积4015m²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2500t/a) |
1F |
生产区:占地面积4015m²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2500t/a;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1200t/a) |
产能增 加 |
依托原厂 房,新增水 刺无纺布生 产二线 |
||||
2F |
仓库(储存原料及成品)、办公等: 占地面积4015m² |
2F |
仓库(储存原料及成品)、办公等: 占地面积4015m² |
不变 |
依托原厂房 |
||||||
储运工程 |
储存 |
原辅料堆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 (18#厂房2F) |
原辅料堆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 (18#厂房2F) |
不变 |
依托现有 |
||||
成品堆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 (18#厂房2F) |
成品堆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 (18#厂房2F) |
||||||||
一般工业固废仓 库 |
占地面积10m² (18#厂房1F) |
一般工业固废仓 库 |
占地面积10m² (18#厂房1F) |
||||||||
危废仓库 |
占地面积5m² |
危废仓库 |
占地面积5m² |
||||||||
运输 |
原辅材料、产品等物料主要采用公路运输, 委外给社会运输单位,本公司不负责运输 任务。 |
原辅材料、产品等物料主要采用公路运输, 委外给社会运输单位,本公司不负责运输 任务。 |
|||||||||
公辅工程 |
给水 工程 |
生 活 、 绿化 |
市政自来水管网,生活用水777.4t/a,绿化 用水270.4t/a |
市政自来水管网,年用水量1385.8t/a |
增加 |
/ |
|||||
生产 |
市政自来水管网,15643.82t/a |
市政自来水管网,年用水量26594.82t/a |
增加 |
/ |
|||||||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污水 (112879ta)接管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 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至中心河;雨 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五案排水 河。 |
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污水 (19589.3t/a)接管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 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至中心河;雨 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五案排水 河。 |
增加 |
|
|||||||
供电 |
来自市政电网,年用电量270万千瓦时 |
来自市政电网,年用电量550万千瓦时 |
增加 |
/ |
|||||||
供气 |
管道天然气,年使用天然气30万m³ |
管道天然气,年使用天然气45万m³ |
增加 |
/ |
|||||||
供热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1台1th的燃气锅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1台1th的燃气锅 |
增加 |
/ |
|
|
|
炉 |
炉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1台烘干机,配套 3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 |
|
|
|
纯水制备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1台100t/d的纯水 制备系统,制备效率85%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1台100t/d的纯水 制备系统,制备效率85% |
不变 |
水刺无纺布 生产二线不 使用纯水。 |
|||
空压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2台22kw,3m³/min 型号空压机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2台22kw,3m³/min 型号空压机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2台30A/30HP型号 空压机 |
增加 |
|
|||
绿化 |
400m²,依托园区绿化 |
400m²,依托园区绿化 |
不变 |
依托现有 |
|||
环保工程 |
废气 处理 |
有组织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G1-3天然气燃 烧废气:1th燃气锅炉配备的低氮燃烧装 置+管道收集+15米高排气筒(DA001)。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G1-3天然气燃 烧废气:1t/h燃气锅炉配备的低氮燃烧装 置+管道收集+15米高排气筒(DA001)。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G2-3天然气燃 烧废气:3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配备的低 氮燃烧装置+管道收集+15米高排气筒 (DA002)。 |
增加 |
|
|
无组织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G1-1开松混合 废气、G1-2梳理废气:①对原材料喷洒适 量的雾状水。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排放。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G1-1开松混合 废气、G1-2梳理废气:①对原材料喷洒适 量的雾状水。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排放。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G2-1开松混合 废气、G2-2梳理废气:①对原材料喷洒适 量的雾状水。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排放。 |
增加 |
/ |
|||
废水处理 |
W1-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 W1-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1-3纯 水制备废水、W1-4反冲洗废水、W1-5锅 炉排污水、W1-6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如 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 |
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W1-2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与W1-1水循环处理系统 临时排水、W1-3纯水制备废水、W1-4反 冲洗废水、W1-5锅炉排污水、W1-6反冲 洗废水一并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 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 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W2-2生活污水 |
增加 |
|
|
|
|
|
经化粪池处理后与W2-1水循环处理系统 临时排水、W2-3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如 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 |
|
|
噪声治理 |
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增加 |
/ |
||
固废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仓库:10m²; 危废仓库:5m²; 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 |
一般工业固废仓库:10m²; 危废仓库:5m²; 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 |
不变 |
依托现有 |
||
地下水、土壤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不变 |
依托现有 |
||
环境风险 |
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有安全环保部陨责公司环境管理的日 常工作,且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 施制度等; ②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依托国骄 产业园 ; ③加强日常监管和设备的维护,杜绝 事故的发生。 |
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有安全环保部陨责公司环境管理的日 常工作,且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 施制度等; ②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依托国骄 产业园 ; ③加强日常监管和设备的维护,杜绝 事故的发生。 |
不变 |
依托现有 |
||
|
建设 内容 |
(2)主要构筑物 全厂主要构筑物及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表2-5全厂主要构筑物及建设情况 |
|||||||||||||||
构筑物 |
占地面积m² |
建筑面积m² |
层数 |
备注 |
||||||||||||
18#车间 4、主要原辅 |
4015 |
8030 |
2层 |
已建 |
||||||||||||
材料 表2-6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
||||||||||||||||
类 别 |
序 号 |
名称 |
成分及含量 |
包装 方式 |
包装 规格 |
年耗量 (t/a) |
储存 位置 |
最大 储存 量 |
来源及运 输方式 |
|||||||
原 辅 料 |
1. |
天然植物 纤维 |
天然纤维 100% |
袋装 |
250kg |
94.56 |
原辅 料堆 放点 |
90t |
国内,汽 车 |
|||||||
2. |
植物粘胶 纤维 |
天然纤维 100% |
袋装 |
250kg |
115824 |
90t |
国内,汽 车 |
|||||||||
3. |
改性特种 纤维 |
天然纤维 100% |
袋装 |
250kg |
48.96 |
90t |
国内,汽 车 |
|||||||||
4. |
柠檬酸 (杀菌剂) |
分子式为 C₆H₃O7,是 一 种重要的有 机弱酸。 |
桶装 |
4kg |
0.9 |
0.9t |
国内,汽 车 |
|||||||||
5. |
润滑油 |
由基础油和 添加剂组成 |
桶装 |
200L |
0.36 |
0.36t |
国内,汽 车 |
|||||||||
能 源 |
6. |
水 |
|
市政 管网 |
|
11289t/a |
|
|
市政管网 |
|||||||
7. |
电 |
|
市政 电网 |
|
280万 kWh |
|
|
市政电网 |
||||||||
8. |
天然气 |
|
管道 输送 |
|
15万m³ |
|
|
管道输送 |
||||||||
表2-7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特性一览表 |
||||||||||||||||
名称 |
主要成分 |
C A S 号 |
理化性质 |
燃爆性 |
毒理性质 |
|||||||||||
润滑油 |
一般由基 础油和添 加剂两部 分组成 |
|
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 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 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 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 和缓冲等作用。 只要是应用于两个相对运动的 物体之间,而可以减少两物体因接触 而产生的磨擦与磨损之功能,即为润 滑油。 |
可燃 |
|
|||||||||||
柠檬酸 |
分子式为 C₆H₃O,是 一种重要 的有机弱 酸。 |
77-92-9 |
柠檬酸(CA),又名枸橼酸, 分子式为C₅H₈O,是一种重要的有机 弱酸,为无色晶体,无臭,易溶于水, 溶液显酸性,密度1.542g/cm³。CAS 号:77-92-9,EINECS号:201-069-1。 基本特性: 熔点:153-159℃; |
遇明火、高 热或与氧化 剂接触,有 引起燃烧爆 炸的危险 |
LDs0: 6730mg kg (大鼠经 口 ) |
|
|
|
|
沸点:309.6±42.0℃(760mmHg); 蒸气密度:7.26(vs空气); 蒸气压:<0.1hPa(20℃); 折射率:1.493~1.509; 闪点:155.2±24.4℃;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乙醚, 不溶于苯,微溶于氯仿; pH值:3.24(1mM水溶液); 2.62(10mM水溶液);2.08(100mM 水溶液)。 |
|
|
天然气 |
主要成分 烷烃,其中 甲烷占绝 大多数,另 有少量的 乙烷、丙烷 和丁烷,此 外一般有 硫化氢、二 氧化碳、氮 和水汽和 少量一氧 化碳及微 量的稀有 气体,如氦 和氩等。 |
8006-14-2 |
天然气是存在于地下岩石储集 层中以烃为主体的混合气体的统称, 比重约0.65,比空气轻,具有无色、 无味、无毒之特性。 天然气主要成分烷烃,其中甲烷 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 和丁烷,此外一般有硫化氢、二氧化 碳、氮和水汽和少量一氧化碳及微量 的稀有气体,如氦和氩等。天然气在 送到最终用户之前,为助于泄漏检 测,还要用硫醇、四氢噻吩等来给天 然气添加气味。 天然气不溶于水,密度为 0.7174kg/m³, 相对密度(水)为0.45 (液化)燃点(℃)为650,爆炸极 限(V%)为5-15。在标准状况下, 甲烷至丁烷以气体状态存在,戊烷以 上为液体。甲烷是最短和最轻的烃分 子。 |
易燃易爆 |
无毒 |
|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涉密,不予公示。 产能匹配性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每天24小时三班制连续作业,年工作日338 天。本项目核心设备为水刺机,设计能力为200kg/h,实际生产中由于无纺布品种 的不同,加上设备检修、品种调整等因素,实际生产能力一般在75%左右,为150kg/h, 全年核算产能为1216.8t/a,与申报产量1200t/a基本相符。 |
|
|
建设 内容 |
6、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水源为自来水,用水环节主要为水刺循环水补水、职工生活用水及 石英砂滤装置反冲洗用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2-2 生活污水、W2-3反冲洗废水。 本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见下表。本项目水平衡图和改建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表2-9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表 |
||||||
用水环节 |
用水规模 |
用水定额 |
用水量 (t/a) |
排污系 数 |
排水量 (t/a) |
来源 |
|
水刺循环 水补水 |
本项目循环量24m³/h,运 行时间8112h |
损失量是循 环水量的 1.5%,排污量 是循环水量 的 1 % 。 |
4867 |
排污量 是循环 水量 的 1 % 。 |
1947 |
自来 水 |
|
职工生活 用水 |
新增员工20人 |
50L(人 ·班) |
338 |
80% |
270.4 |
自来 水 |
|
石英砂滤 装置反冲 洗用水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 循环处理系统共设置3个 砂滤罐,每台砂滤罐每天进 行一次反冲洗,反冲洗水用 量为6t次 · 台。 |
6t次 · 台 |
6084 |
100% |
6084 |
自来 水 |
|
合计 |
11289 |
/ |
8301.4 |
自来 水 |
|||
5 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1947
福环水量14t
损耗67.0) 自来水338 生活用水 W22生活污水270. 化类池 W2.2生活污水 |
|||||||
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
—50—
|
28n W24水语环处理基研时水is41- 成二水律环处建系质 环 水 章 2 4 捌韩 0 WI-水环处理系统临时拼水W00→ 自水4 6 5 年
冷证水回
WI-5织炉排污水10 事 9
伐,水雷环 注年统又法 米水 W2-反冲洗度水ou (钡耗 白展水11154 生活用水 W1,W2性活污水892 掘耗1704)
|
图2-2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希纺新材料现有项目劳动定员46人,本项目新增员工20人,全厂 66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338天,三班制连续作业,每班工作8h,年工作时间为 8112h。 8、厂区平面布置及周边概况 (1)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国骄产业园,依托希纺新材料现有18#厂房。厂房主入口布置在西 侧,厂房1F从北往南依次为一线水循环处理系统、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水刺无 纺布生产二线、二线水循环处理系统等,厂房2F为原辅料堆放点、成品堆放点、 办公室等。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2)周边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骄产业园,依托希纺新材料现有18#厂房。项目东侧为五案排水 河,南侧为园区外道路及江苏金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西侧、北侧均为国骄产业园其他栋厂房。距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东侧380米处的五 案五圩散户居民点。周边概况见附图3。 |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需进行基建工作。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 期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不作施工期环境影响评述。 2、运营期工艺流程 涉密,不予公示。 图2-3本项目水刺无纺布生产二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介绍: 涉密,不予公示。 主要产污环节汇总: 根据工艺流程,现有项目各工序产污环节及主要污染因子、排放去向见下表。 表2-10本项目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表 |
|||||
类别 |
编号 |
产生环节 (产生源)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污染因子 |
去向 |
|
废水 |
W2-1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水循环处理系统 临时排水 |
COD、NH₃-N、 TP、TN、BOD₅、 SS |
W2-2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与W2-1水循 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 W2-3反冲洗废水一并 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 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 理,最终尾水排至中心 河。 |
|
W2-2 |
生活 |
生活污水 |
||||
W2-3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反冲洗废水 |
||||
废气 |
G2-1 |
开松混合 |
开松混合废气 |
颗粒物 |
①对原材料喷洒适量的 雾状水。 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 排放。 |
|
G2-2 |
梳理 |
梳理废气 |
颗粒物 |
①对原材料喷洒适量的 雾状水。 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 排放。 |
||
G2-3 |
烘干机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颗粒物 SO₂、NOx、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 |
30万大卡天然气燃烧机 配备的低氮燃烧装置+ 管道收集+15米高排气 筒(DA002)。 |
||
固废 |
S2-1 |
切割 |
边角料 |
无纺布 |
厂家回收 |
|
S2-2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浮渣 |
浮渣 |
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 位处置 |
||
S2-3 |
包装 |
废包装材料 |
塑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S2-4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瓜皮果屑等 |
环卫清运 |
||
S2-5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废滤袋 |
废滤袋 |
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 位处置 |
||
S2-6 |
机械维修保养 |
废润滑油 |
废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S2-7 |
包装 |
废油桶 |
废油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S2-8 |
空压机 |
废空压机油 |
废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噪声 |
N |
加工全程 |
噪声 |
Leq(A) |
隔声、吸声、减震 |
|
|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1、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20年,希肤新材料发展(南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希纺新材料发展(南 通)有限公司”)申报的《年产2500吨水刺无纺布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于2020年11月通过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皋行审环表复【2020】278号), 该项目于2021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希 纺 新 材 料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类 别 为 登 记 管 理 , 登 记 编 号 : 91320682MA20TJOM08001W。 表2-11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产品名称 |
环评批复产 量(t/a) |
环保验收 |
||||||||||
1 |
《年产2500吨水 刺无纺布研发及 生产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 |
皋行审环表复 【2020】278号(如 皋市行政审批局) |
水刺无纺布 |
2500 |
该项目于2021年 4月通过环保竣 工自主验收 |
||||||||||
表2-12现有项目产品方案 |
|||||||||||||||
序号 |
项目 |
生产车间 |
产品名称 |
环评批复产能 (t/a) |
实际建设、验收 产能(t/a) |
变化情况 |
|||||||||
1 |
水刺无纺布 生产一线 |
18#厂房 |
水刺无纺布 |
2500 |
2500 |
不变 |
|||||||||
2、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1)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表2-13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 |
|||||||||||||||
工程 类别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主体 工程 |
18#厂房 |
1F |
生产区:占地面积4015m²(水刺无纺布生产一线:2500t/a) |
||||||||||||
2F |
仓库(储存原料及成品)、办公等:占地面积4015m² |
||||||||||||||
储运 工程 |
储存 |
原辅 料堆 放点 |
占地面积100m²(18#厂房2F) |
||||||||||||
成品 堆放 点 |
占地面积100m²(18#厂房2F) |
||||||||||||||
一般 工业 固废 仓库 |
占地面积10m²(18#厂房1F) |
||||||||||||||
危废 仓库 |
占地面积5m² |
||||||||||||||
运输 |
原辅材料、产品等物料主要采用公路运输,委外给社会运输单位, 本公司不负责运输任务 |
||||||||||||||
公辅 |
给水 |
生活、绿化 |
市政自来水管网,生活用水777.4t/a,绿化用水270.4t/a |
|
工程 |
|
生产 |
市政自来水管网,15643.82t/a |
|||||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污水(11287.9t/a)接管如皋 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至中心河;雨水排入园区 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五案排水河。 |
||||||||
供电 |
来自市政电网,年用电量270万千瓦时 |
||||||||
供气 |
管道天然气,年使用天然气30万m³ |
||||||||
供热 |
1台1th的燃气锅炉 |
||||||||
纯水制备 |
1台100t/d的纯水制备系统,制备效率85% |
||||||||
空压 |
2台22kw,3m³/min型号空压机 |
||||||||
绿化 |
400m²,依托园区绿化 |
||||||||
环保 工程 |
废气处 理 |
有组织 |
G1-3天然气燃烧废气:1th燃气锅炉配备的低氮燃烧 装置+管道收集+15米高排气筒(DA001)。 |
||||||
无组织 |
G1-1开松混合废气、G1-2梳理废气:①对原材料喷 洒适量的雾状水。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排放。 |
||||||||
废水处理 |
W1-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W1-1水循环处理系 统临时排水、W1-3纯水制备废水、W1-4反冲洗废水、W1-5 锅炉排污水、W1-6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 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 |
||||||||
噪声治理 |
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
固废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仓库:10m²; 危废仓库:5m²; 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桶。 |
||||||||
地下水、土壤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
环境风险 |
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 度,建立有安全环保部陨责公司环境管 理的日常工作,且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 和应急措施制度等; ②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依托 国骄产业园; ③加强日常监管和设备的维护,杜 绝事故的发生。 |
||||||||
(2)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和主要生产工艺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 表2-14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原辅材料名称 |
年用量 |
包装方式 |
运输方式 |
储存位置 |
|||
原辅 料 |
1. |
天然植物纤维 |
197t/a |
袋装 |
汽车 |
原料堆放点 |
|||
2. |
植物粘胶纤维 |
2413t/a |
袋装 |
||||||
3. |
改性特种纤维 |
102t/a |
袋装 |
||||||
4. |
柠檬酸(杀菌剂) |
1t/a |
桶装 |
||||||
5. |
润滑油 |
0.54t/a |
桶装 |
||||||
能源 |
6. |
水 |
16691.62t/a |
市政管网 |
市政管网 |
/ |
|||
7. |
电 |
270万kWh |
市政电网 |
市政电网 |
/ |
||||
8. |
天然气 |
30万m³ |
管道输送 |
管道输送 |
/ |
|
2)主要设备 涉密,不予公示。 3)主要生产工艺 涉密,不予公示。 图2-5现有水刺无纺布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介绍: 涉密,不予公示。 主要产污环节汇总: 根据工艺流程,现有项目各工序产污环节及主要污染因子、排放去向见下表。 表2-16现有项目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表 |
|||||
类别 |
编号 |
产生环节 (产生源)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污染因子 |
去向 |
|
废水 |
W1-1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水循环处理系统 临时排水 |
COD、NH₃-N、 TP、TN、BOD₅、 SS |
W1-2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与W1-1水循 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 W1-3纯水制备废水、 W1-4反冲洗废水、 W1-5锅炉排污水、 W1-6反冲洗废水一并 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 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 理,最终尾水排至中心 河。 |
|
W1-2 |
生活 |
生活污水 |
||||
W1-3 |
纯水制备系统 |
纯水制备废水 |
||||
W1-4 |
纯水制备系统 |
反冲洗废水 |
||||
W1-5 |
锅炉 |
锅炉排污水 |
||||
W1-6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反冲洗废水 |
||||
废气 |
G1-1 |
开松混合 |
开松混合废气 |
颗粒物 |
①对原材料喷洒适量的 雾状水。 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 排放。 |
|
G1-2 |
梳理 |
梳理废气 |
颗粒物 |
①对原材料喷洒适量的 雾状水。 ②过滤板除尘+无组织 排放。 |
||
G1-3 |
燃气锅炉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颗粒物 SO₂、NOx、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 |
1th燃气锅炉配备的低 氮燃烧装置+管道收集 +15米高排气筒 (DA001)。 |
||
固废 |
S1-1 |
切割 |
边角料 |
无纺布 |
厂家回收 |
|
S1-2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浮渣 |
浮渣 |
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 位处置 |
||
S1-3 |
包装 |
废包装材料 |
塑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
S1-4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瓜皮果屑等 |
环卫清运 |
||
S1-5 |
纯水制备系统 |
废滤芯 |
废滤芯 |
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 位处置 |
||
S1-6 |
纯水制备系统 |
废 R O 膜 |
废 R O 膜 |
|
|
S1-7 |
水循环处理系统 |
废滤袋 |
废滤袋 |
|
|||||||||
S1-8 |
机械维修保养 |
废润滑油 |
废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S1-9 |
包装 |
废油桶 |
废油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S1-10 |
空压机 |
废空压机油 |
废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噪声 |
X |
加工全程 |
噪声 |
Leq(A) |
隔声、吸声、减震 |
||||||||||
3、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治理情况见下表。 表2-17现有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情况汇总表 |
|||||||||||||||
排放 方式 |
车间 |
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收集 方式 |
治理措施 |
排气筒 编号 |
备注 |
||||||||
有组织 |
18=厂房 |
燃气锅炉 天然气燃 烧 |
颗粒物 SO₂、NOz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 |
管道 收集 |
低氮燃烧 |
DA001, 15m |
已建 |
||||||||
无组织 |
18=厂房 |
开松混合、 梳理 |
颗粒物 |
管道 收集 |
①对原材料喷洒 适量的雾状水。 ②过滤板除尘+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 排放 |
|
||||||||
厂界 |
颗粒物 |
|
|
|
|
||||||||||
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ith燃气锅炉,利用天然气 燃烧加热产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针对1台1th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 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燃气锅炉有G1-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为了便 于日后的总量管理,本次于本章节对现有项目G1-3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工业 废气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补充核算,核算过程如下: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 中“4411火力发电行业系数手册”中天然气工业锅炉的产污系数核算颗粒物的产排 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 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中天然气 工业锅炉的产污系数核算现有项目工业废气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产排量。产 排核算详见下表。 表2-18现有项目G1-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排核算表 |
|||||||||||||||
产品 名称 |
原料名 称 |
原料用量 (万m³/a) |
规模 等级 |
污染物 指标 |
单位 |
产污系数 |
污染物 产生量 |
末端治 理技术 名称 |
污染物 排放量 |
||||||
|
天然气 |
30 |
所有 |
颗粒物 |
毫克 |
103.9 |
0.03117t a |
|
0.03117t a |
|
|
|
|
规模 |
|
立方米 -原料 |
|
|
|
|
|||||||||||||
蒸汽 |
天然气 |
30 |
所有 规模 |
工业废气 量 |
标立方米 万立方 米-原料 |
107753 |
3232590 m³/a |
|
3232590 m³/a |
||||||||||||||
二氧化硫 |
千克万立 方米-原料 |
0.02S① (S=100) |
0.06t a |
|
0.06t/a |
||||||||||||||||||
氮氧化物 |
千克万立 方米-原料 |
3.03 (低氮燃烧 国际领先) |
0.0909t a |
|
0.0909t a |
||||||||||||||||||
注:①S表示气体燃料中的硫含量,单位为mg/m³。本次评价按照《天然气XGB17820-2018) 中二类标准,S=100。 |
|||||||||||||||||||||||
根据上表,可知现有项目G1-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烟气量为398.49m³h(项 目生产时间8112h),颗粒物排放量为0.03117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6t/a,氮氧 化物排放量为0.0909t/a,G1-3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排放。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气筒设置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2-19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
|||||||||||||||||||||||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废 气 量 m³ /h |
有组织产生情况 |
处理措施 |
处理效率 |
有组织排放情况 |
执行标 准参照 管理要 求 |
|
排气筒参数 |
||||||||||||||
mg/ m³ |
速率 kg/h |
|
浓 度 mg/ m³ |
速率 kg/h |
|
浓 度 mg/ m³ |
速 率 kg /h |
编号 |
|
直 径 m |
|||||||||||||
|
颗粒 物 |
39 8.4 9 |
9.5 4 |
0.003 8 |
0.0 31 17 |
|
|
9.5 4 |
0.003 8 |
0.03 117 |
10 |
|
81 12 |
DA 001 |
1 5 |
0 3 5 |
|||||||
SO₂ |
18. 57 |
0.007 4 |
0.0 6 |
|
18. 57 |
0.007 4 |
0.06 |
35 |
|
||||||||||||||
NOx |
28. 11 |
0.011 2 |
0.0 90 9 |
|
28. 11 |
0.011 2 |
0.09 09 |
50 |
|
||||||||||||||
表2-20现有排气筒设置基本情况表 |
|||||||||||||||||||||||
编号 |
名称 |
类型 |
地理坐标 |
|
内径m |
( ℃) |
排放标准 |
||||||||||||||||
纬度 |
经度 |
||||||||||||||||||||||
DA00 1 |
天然气燃 烧废气排 气筒 |
一般排 放口 |
32.08027 4808 |
120.5593 86186 |
15 |
0. 35 |
50 |
《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 2) |
|||||||||||||||
根据企业例行检测报告,DA001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
(林格曼黑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限 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中限值。现有项目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2-21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
||||||||||||||||
测点名 称 |
天然气燃烧废气 排气筒(Q1) |
采样日期 |
2024.11.15 |
标准 限值 |
排气 筒高 度 (m) |
排放 时间 (h) |
核算 排放 量 (t/a) |
||||||||||
采样频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均值 |
|||||||||||||
样品编号 |
241806 Q1-001 |
241806 Q1-002 |
241806 Q1-003 |
||||||||||||||
检测项 目 |
样 品 状 态 |
指标 |
单位 |
|
检测结果 |
||||||||||||
标干 流量 |
m³h |
567 |
350 |
378 |
432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滤膜 |
实测 浓度 |
mg m 3 |
3.2 |
3.8 |
3.4 |
3.5 |
10 |
15 |
8122 |
0.012 2 |
||||||
折算 浓度 |
mg m 3 |
4.6 |
5.5 |
4.9 |
5.0 |
||||||||||||
排放 速率 |
kg/h |
1.8×10 |
1.3×10- 3 |
1.3×10- 3 |
1.5×10= |
|
|||||||||||
二氧化 硫 |
|
实测 浓度 |
mg m 3 |
ND |
ND |
ND |
ND |
35 |
0.005 3 |
||||||||
折算 浓度 |
mg m 3 |
ND |
ND |
ND |
ND |
||||||||||||
排放 速率 |
kg h |
8.5×10 4 |
5.3×10- 4 |
5.7×10- 4 |
6.5×10+ |
|
|||||||||||
氮氧化 物 |
|
实测 浓度 |
mg m 3 |
11 |
12 |
12 |
12 |
50 |
0.040 6 |
||||||||
折算 浓度 |
mg m 3 |
16 |
17 |
17 |
17 |
||||||||||||
排放 速率 |
kg/h |
6.2×10- |
4.2×10- 3 |
4.5×10- 3 |
5.0×10- |
|
|||||||||||
烟气黑 度 |
|
|
级 |
<1 |
<1 |
1 |
|
|
|
||||||||
备注 |
1、“ND”表示未检出,计算排放速率时以检出限的一半数值代入计算。 2、排放执行标准如下:DA001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限值。 |
||||||||||||||||
表2-22现有顶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³) |
|||||||||||||||||
采样日 期 |
检测顶 目 |
样品 状态 |
测点名称 |
采样频 次 |
样品编号 |
单位 |
检测结 果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
2024.11. 04 |
总悬浮 颗粒物 |
滤膜 |
厂界 上风向 G1 |
第一次 |
241806G1-001 |
mg m |
0.196 |
0.275 |
0.5 |
||||||||
第二次 |
241806G1-002 |
mg m |
0.202 |
||||||||||||||
第三次 |
241806G1-003 |
mg m |
0.192 |
||||||||||||||
厂界 下风向 G2 |
第一次 |
241806G2-001 241806G2-004 |
mg m |
0.237 |
|||||||||||||
第二次 |
241806G2-002 241806G2-005 |
mg m |
0.246 |
|
|
|
|
|
第三次 |
241806G2-003 |
mg m |
0.233 |
|
|
厂界 下风向 G3 |
第一次 |
241806G3-001 |
mg m |
0.262 |
||||||
第二次 |
241806G3-002 |
mg/m |
0.258 |
|||||||
第三次 |
241806G3-003 |
mg/m |
0.256 |
|||||||
厂界 下风向 G4 |
第一次 |
241806G4-001 |
ng/m |
0.269 |
||||||
第二次 |
241806G4-002 |
mg/m |
0.275 |
|||||||
第三次 |
241806G4-003 |
mg/m |
0.272 |
|||||||
备注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 中限值。 |
|||||||||
(2)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废水包括W1-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1-2生活污水、W1-3纯 水制备废水、W1-4反冲洗废水、W1-5锅炉排污水、W1-6反冲洗废水。W1-2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W1-1、W1-3、W1-4、W1-5、W1-6一并接管至如皋市富港 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 企业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和排水协议限值。 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1th燃气锅炉,利用天然气 燃烧加热产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针对1台Ith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 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纯水制备系统有W1-3纯水制备废水、Wi4反冲 洗废水产生,燃气锅炉有W1-5锅炉排污水产生。现有项目建设有1套水循环处理 系统,该系统中石英砂滤装置需进行反冲洗,会产生W1-6反冲洗废水,现有项目 环评未评价该股水。W1-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中含有总磷、总氮污染物,现 有项目未评价wi-1中总磷、总氮。Wi-2生活污水中含有总氮污染物,现有项目未 评价W1-2中总氮。为了便于日后的总量管理,本次于本章节对现有项目W1-3纯 水制备废水、W1-4反冲洗废水、W1-5锅炉排污水、W1-6反冲洗废水、W1-1水循 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中总磷及总氮、W1-2生活污水中总氮进行补充核算。核算过 程如下: ①wi-3纯水制备废水 现有项目燃气锅炉生产过程使用纯水,企业配备了1台100t d纯水制备系统。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纯水制备效率取85%,纯水制备用水量为5082ta,W1-3 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762t a。 |
|
②W14反冲洗废水 现有项目纯水制备系统石英砂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3天需进行反冲洗一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反冲洗水用量约为1t次,W1-4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20t/a。 ③wi-5锅炉排污水 现有项目燃气锅炉会定期产生W5锅炉排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W1-5 锅炉排污水产生量约100t a。 ④W1-6反冲洗废水 现有项目建设有1套水循环处理系统,该系统中石英砂滤装置需进行反冲洗, 会产生W1-6反冲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循环处理系统共设置3个砂 滤罐,每台砂滤罐每天进行一次反冲洗,反冲洗水用量为6t次 · 台。现有项目全年 生产时间338天,经计算,W1-6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6084t a。 ⑤W1-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总磷及总氮、W1-2生活污水总氮 现有项目Wi-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总磷及总氮、W1-2生活污水总氮根据 废水量和本项目预计排放浓度进行计算。 现有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23现有项目废水(W1-3-W1-6)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补充核算) |
|||||||||||||||
产生 装置 |
生产 工序 |
废水名 称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排放 标准 (mg L) |
排放 方式 |
排放 去向 |
排放 规律 |
||||||
废水产 生量 (ta) |
产生浓 度 (mg/L ) |
产生 量 (tha ) |
名称及效 率 ( % ) |
废水排 放量 (t/a) |
排放浓 度 (mg/L ) |
排放量 (t/a) |
||||||||||
纯水 制备 系统 |
纯水制 备 |
W1-3纯 水制备 废水 |
COD |
762 |
300 |
0.228 6 |
|
|
762 |
S00 |
02286 |
500 |
间接 排放 |
如皋 市富 港水 处理 有限 公司 |
间歇 排放 |
|
SS |
200 |
0.152 |
200 |
0.1524 |
400 |
|||||||||||
纯水 制备 系统 |
石英砂 过滤器 和活性 炭过滤 器反冲 洗 |
W 1 4 反 冲洗废 水 |
COD |
120 |
300 |
0.036 |
120 |
300 |
0,036 |
500 |
||||||
SS |
200 |
0.024 |
200 |
0.024 |
400 |
|||||||||||
燃气 锅炉 |
锅炉供 热 |
W1-5锅 炉排污 水 |
COD |
100 |
300 |
0,03 |
100 |
300 |
0.03 |
500 |
||||||
SS |
200 |
052 |
200 |
0.02 |
400 |
|||||||||||
水循 环处 理系 统 |
石英砂 滤装置 反冲洗 |
W1-6反 冲洗废 水 |
COD |
6084 |
300 |
4.825 2 |
6084 |
300 |
1.8252 |
500 |
||||||
SS |
200 |
1.216 8 |
200 |
1.2168 |
400 |
|||||||||||
表2-24现有项目W1-1总磷及总氮、W1-2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补充核算) |
||||||||||||||||
产生 装置 |
生产 工序 |
废水名 称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排放 标准 (mg |
排放 方式 |
排放 去向 |
排放 规律 |
||||||
废水产 |
产生浓 产生 |
名称及效 |
废水排排放浓 |
排放量 |
|
|
|
|
|
生量 (ta) |
度 (mg/L ) |
量 (ta ) |
率(%) |
放量 (t/a) |
度 (mg/L ) |
(ta) |
/L) |
|
|
|
||||
水循 环处 理系 统 |
水处理 |
W1-1水 循环处 理系统 临时排 水 |
总磷
总氮 |
3600
621.9 |
0.32
2.2 |
0.001 2 0.008 |
|
|
3600 |
0.32 |
0.0012 |
8 |
间接 排放 |
如皋 市富 港水 处理 有限 公司 |
间歇 排放 |
||||
2.2 |
0.008 |
70 |
|||||||||||||||||
日常 生活 用水 装置 |
生活 |
W1-2生 活污水 |
总氮 |
70 |
0.044 |
化粪 池 |
|
621.9 |
70 |
0.044 |
70 |
||||||||
现有项目水循环处理系统具体处理工艺流程与本项目相同,具体见图2-4。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
|||||||||||||||||||
uins 498
语环水量500h- 冷湿水回收1360 (损20 (耗34
1287.9 WI-中水制各国水702 一白聚水IM(
水落林处理年统 中洗 照用1sss)
( 2704) 培化用水 |
|||||||||||||||||||
图2 - 7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根据企业例行检测报告,现有项目运营期污水排口水质监测因子中pH、COD、 NH₃- N、TP、TN等因子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 1996)中表4三 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2015)B等级标准。排放 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2-25现有项目废水总排口水质监测结果 |
|||||||||||||||||||
采 样 日 期 |
采样 地点 |
采样频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范围 均值 |
标准眼 值 |
废水量 (ta) |
核算接 管量 (ta) |
||||||||||
样品编号 |
241806W 1-001 |
241806W 1-002 |
241806W 1-003241 806W1-0 04 |
||||||||||||||||
样品状态 |
无色透明 |
无色透明 |
无色透明 |
||||||||||||||||
检测 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202 4. 11.0 |
废水 总排 口 |
pH值 |
无量 纲 |
6.8 |
6.8 |
6.9 |
6.8~6.9 |
6~9 |
11287,9 |
|
|||||||||
水温 |
℃ |
18.6 |
18.8 |
18.8 |
|
|
|
|
4 |
(W 1) |
化学 需氧 量 |
mgL |
36 |
50 |
44 |
43 |
500 |
|
0.4854 |
|
悬浮 物 |
mgL |
13 |
10 |
16 |
13 |
400 |
0.1467 |
|||||
氨氮 |
mgL |
0.634 |
0.746 |
0.573 |
0.651 |
45 |
0.0073 |
|||||
五 日 生化 需氧 量 (BO Ds) |
mgL |
7.0 |
10.3 |
9.2 |
8.8 |
300 |
0.0993 |
|||||
总磷 |
mgL |
0.07 |
0.09 |
0.12 |
0.09 |
8 |
0.0010 |
|||||
总氮 |
mgL |
1.43 |
1.70 |
1.58 |
1.57 |
70 |
0.0177 |
|||||
( 3 ) 噪 声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现有项目的噪声设备为开松机、梳理机、水刺机、分切机、空压机、风机等, 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有:设备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加强管理等。 根据本次环评噪声本底检测报告和企业例行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3类标准要求。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 测数据详见下表 。 表2-26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
||||||||||||
检测点位置 |
检测日期 |
|||||||||||
2024.10.09 |
2024.10.09~2024.10.10 |
|||||||||||
检测结果 |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东侧 |
63 |
53 |
||||||||||
厂界南侧 |
56 |
52 |
||||||||||
厂界西侧 |
60 |
51 |
||||||||||
厂界北侧 |
62 |
53 |
||||||||||
标准值 |
65 |
55 |
||||||||||
表2-27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
||||||||||||
检测点位置 |
检测日期 |
|||||||||||
2024.11.04 |
||||||||||||
检测结果 |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东侧 |
59 |
|
||||||||||
厂界南侧 |
57 |
|
||||||||||
厂界西侧 |
57 |
|
||||||||||
厂界北侧 |
62 |
|
||||||||||
标准值 |
65 |
55 |
|
(4)固废 现有项目的固废主要包S1-1边角料、S1-2浮渣、S1-3废包装材料、S1-4生活 垃圾、S1-5废滤芯、S1-6废RO膜、S1-7废滤袋、S1-8废润滑油、S1-9废油桶、 S1-10废空压机油。 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1t/h燃气锅炉,利用天然气 燃烧加热产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针对1台1th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 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纯水制备系统有S1-5废滤芯、S1-6废RO膜产生。 现有项目建设有1套水循环处理系统,该系统中会产生S1-7废滤袋,现有项目环评 未评价该固废。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会产生S1-8废润滑油、S1-9废油桶,现有 项目环评未评价这两种固废。为了便于日后的固废管理,本次于本章节对现有项目 S1-5废滤芯、S1-6废RO膜、S1-7废滤袋、S1-8废润滑油、S1-9废油桶进行补充 核算。核算过程如下: ①S1-5废滤芯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纯水制备系统会有S1-5废滤芯产生,每年更换一次, 产生量约0.02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类别及代码为SW59(900-009-S59), 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②S1-6废RO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纯水制备系统会有S1-6废RO膜产生,每年更换一次, 产生量约0.01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类别及代码为SW59(900-009-S59), 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③S1-7废滤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循环处理系统会有S1-7废滤袋产生,半个月更换一 次(每次更换量约7kg),产生量约0.168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类别及代码 为SW59(900-009-S59),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④S1-8废润滑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现有项目机械维修保养会有S1-8废润滑油产生,产生 量约0.54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14-08),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置。 |
⑤S1-9废油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使用润滑油会有S1-9废油桶产生,产生量约0.06t/a, 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对现有项目环评缺少或漏评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 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表2-28现有项目环评缺少或漏评副产物属性判定一览表 |
||||||||||||||
序号 |
副产物名 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 分 |
预测产 生量 (ta) |
种类判断* |
||||||||
固体 废物 |
副产 品 |
判定依据 |
||||||||||||
1. |
S1-5废滤 芯 |
纯水制备 系统 |
固态 |
废滤芯 |
0.02 |
|
|
《固体废物鉴别标 准通则》 (GB 34330-2017) |
||||||
2. |
S1-6废 R O 膜 |
纯水制备 系统 |
固 态 |
废RO膜 |
0.01 |
|
|
|||||||
3. |
S1-7废滤 袋 |
水循环处 理系统 |
固态 |
废滤袋 |
0.168 |
|
|
|||||||
4. |
S1-8废润 滑油 |
机械维修 保养 |
液态 |
废油 |
0.54 |
√ |
|
|||||||
5. |
S1-9废油 桶 |
包装 |
固态 |
废油桶 |
0.06 |
|
|
|||||||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判定现有项目环评缺少或漏评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下 表。 表2-29现有项目环评缺少或漏评固体废物属性判定一览表 |
||||||||||||||
序号 |
污染物名 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固废属性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危险 特性 |
产生量 |
|||||
1. |
S1-5废滤 芯 |
纯水制备 系统 |
固态 |
废滤芯 |
一般工业 固废 |
SW59 |
900-009-S59 |
|
0.02 |
|||||
2. |
S1-6废 RO膜 |
纯水制备 系统 |
固态 |
废 R O 膜 |
一般工业 固废 |
sW59 |
900-009-S59 |
|
0.01 |
|||||
3. |
S1-7废滤 袋 |
水循环处 理系统 |
固态 |
废滤袋 |
一般工业 固废 |
SW59 |
900-009-S59 |
|
0.168 |
|||||
4 |
S1-8废润 滑油 |
机械维修 保养 |
液态 |
废油 |
危险废物 |
HW08 |
900-214-08 |
T,I |
0.54 |
|||||
5. |
s1-9废油 桶 |
包装 |
固态 |
废油桶 |
危险废物 |
HW08 |
900-249-08 |
T,I |
0.06 |
|||||
合计 |
0.798ta |
|||||||||||||
现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情况汇总见下表。 |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表2-30现有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
|||||||||||||||||||
序 号 |
危险废 物名称 |
危险废 物类别 |
危险废物 代码 |
产生量(吨 年 ) |
产生工序或 装置 |
形 态 |
主要成 分 |
有害成 分 |
产废 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
贮存 |
处置 |
|||||||||||||||||||
1. |
S1-8废 润滑油 |
HW08 |
900-214-08 |
0.54 |
机械维修保 养 |
液 态 |
废油 |
废油 |
每半 年 |
T,I |
密闭 桶装 |
分 类 、 分区暂 存于现 有 5 m ² 危废仓 库 |
委托 有资 质单 位安 全处 置 |
|||||||
2. |
S1-9废 油桶 |
HW08 |
900-249-08 |
0.06 |
包装 |
固 态 |
废油桶 |
废油 |
每半 年 |
T,I |
密闭 桶装 |
|||||||||
3. |
S1-10废 空压机 油 |
HW08 |
900-249-08 |
0.36 |
空压机 |
液 态 |
废油 |
废油 |
每半 年 |
T |
密闭 桶装 |
|||||||||
表2-31现有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
||||||||||||||||||||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废物种类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 (吨/年) |
产生工序或 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 分 |
产废周期 |
污染防治措施 |
|||||||||||
贮存 |
处置或利 用 |
|||||||||||||||||||
1. |
S1-1边角料 |
SW17 |
900-007-S17 |
90 |
切割 |
固态 |
天然纤 维 |
每 天 |
密闭 袋装 |
暂存 于现 有 10m² 一般 固废 仓库 |
厂家回收 |
|||||||||
2. |
S1-2浮渣 |
SW59 |
900-099-S59 |
99.64 |
水循环处理 系统 |
固态 |
纤维绒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交相关工 业固废处 置单位处 置 |
||||||||||
3. |
S1-3废包装材 料 |
SW17 |
900-099-S17 |
1.76 |
包装 |
固态 |
塑料 |
每 天 |
密闭 袋装 |
外售综合 利用 |
||||||||||
4. |
S1-5废滤芯 |
SW59 |
900-009-S59 |
0.02 |
纯水制备系 统 |
固态 |
废滤芯 |
每 年 |
密闭 袋装 |
交相关工 业固废处 置单位处 置 |
||||||||||
5. |
S1-6废RO膜 |
SW59 |
900-009-S59 |
0.01 |
纯水制备系 统 |
固态 |
废 R O 膜 |
每 年 |
密闭 袋装 |
|||||||||||
6. |
S1-7废滤袋 |
SW59 |
900-009-S59 |
0.168 |
水循环处理 系统 |
固态 |
废滤袋 |
每 半 个 |
密闭 袋装 |
|
|
|
|
|
|
|
|
|
月 |
|
|
|
|||||||
表2-32现有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表 |
|||||||||||||||||||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废物种类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产废周期 |
污染防治措 施 |
||||||||||
1. |
S1-4生活垃圾 |
SW61 |
900-002-S61 |
5.07 |
日常办公生活 |
固态 |
果皮纸屑等 |
每天 |
暂存于垃圾 桶,由环卫部 门定期清运 |
||||||||||
|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S1-8废润滑油、S1-9废油桶、S1-10废空压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仓 库(5m²),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S1-1边角料、S1-2浮渣、S1-3废包装材料、 S1-5废滤芯、S1-6废RO膜、S1-7废滤袋贮存于一般固废仓库(10m²),S1-1厂 家回收,S1-2、S1-5~S1-7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S1-3外售综合利用。S1-4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希纺新材料设有1座10m²的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设有1座5m²的危废仓库,地面 采取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导流沟、通讯设备、照明设施、视频监控等,按照《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 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建设。 (5)现有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目前企业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管理措施 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管理的 日常工作,且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等。另外,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 设备的维护,杜绝事故的发生。 2)监控措施 公司对环境风险源的监控采用人工监控和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专职人 员进行巡逻和检查,并在公司内部安装24小时自动监控系统。 3)截流措施 危废仓库设置有导流沟,能防止液体危废流至外环境。 企业雨污分流,雨污排口均设有切断阀,能防止受污染废水或事故废水流至外 环境。 4)废水事故排放防范措施 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348m³)依托国骄产业园。 5)应急物资 企业目前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 括灭火器材、消防栓、安全防护物资及设备、现场抢险物资等,应急物资装备日常 保管由所属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及检修由公司安环部负责。 |
|
(6)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表2-33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
种类 |
污染物名 称 |
现有项目实际 废气排放量 废水接管量 (t/a) |
现有顶目环评批复量-本次对 现有进行补充核算的量(t/a) |
排污许 可量 (t/a) |
备注 |
||||
环评批 复量 (t/a) |
补充核 算量 (t/a) |
汇总 (t/a) |
|||||||
废气 |
有 组 织 |
颗粒物 |
0.0212 |
|
0.03117 |
0.03117 |
|
排污登记, 未许可排 放量。 |
|
二氧化硫 |
0.0053 |
|
0.06 |
0.06 |
|
||||
氮氧化物 |
0.0406 |
|
0.0909 |
0.0909 |
|
||||
废水 |
废水量 |
112879 |
环评: 4006; 验收: 4221.9。 |
7066 |
112879 |
|
|||
化学需氧 量 |
0.4854 |
0.882 |
2.1198 |
3.0018 |
|
||||
氨氮 |
0.0073 |
0.052 |
|
0.052 |
|
||||
总磷 |
0.0010 |
0.002 |
0.0012 |
0.0032 |
|
||||
总氮 |
0.0177 |
|
0.052 |
0.052 |
|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0.0993 |
0266 |
|
0.266 |
|
||||
悬浮物 |
0.1467 |
0A41 |
1.4132 |
1.8542 |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0 |
0 |
0. |
0. |
|
|||
危险废物 |
0 |
0 |
0 |
0 |
|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0 |
|
||||
注 : 1、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根据2024年排气筒例行监测数据以及年运行时间计算得出; 2、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污染物的接管量根据2024 年废水总排口例行监测数据和废水量(11287.9t a)计算得出; 3、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1th燃气锅炉,利用天然气燃烧 加热产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版),针对1台1th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燃气锅炉有G1-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为了便于日后的总量管理,本次于本章 节对现有项目G1-3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工业废气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 行补充核算。核算结果详见表2-18-表2-20。 4、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1th燃气锅炉,利用天然气燃烧 加热产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版),针对1台1th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纯水制备系统有W1-3纯水制备废水、WI-4反冲洗废水产生,燃气锅炉有W1-5 锅炉排污水产生。现有项目建设有1套水循环处理系统,该系统中石英砂滤装置需进行反冲 洗,会产生WI-6反冲洗废水,现有项目环评未评价该股水。W1-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 中含有总磷、总氮污染物,现有项目未评价W1-1中总磷、总氮。WL-2生活污水中含有总氮 污染物,现有项目未评价W1-2中总氮。为了便于日后的总量管理,本次于本章节对现有项 目W1-3纯水制备废水、WI-4反冲洗废水、W1-5锅炉排污水、W1-6反冲洗废水、W1-1水 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中总磷及总氮、W1-2生活污水中总氮进行补充核算。核算结果详见 表2-23-表2-24。 |
|
4、现有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表2-34现有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
|||
序号 |
类别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
1 |
废气 |
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 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Ith燃 气锅炉,利用天然气燃烧加热产 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 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版),针对1台1th 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纳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燃 气锅炉有G1-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 生,现有环评中无相关污染物废 气量。 |
为了便于日后的总量管理,本次于 本章节对现有项目G1-3锅炉天然气燃 烧废气中的工业废气量、颗粒物、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进行补充核算。核算结 果详见表2-18-表2-20。 |
|
2 |
废水 |
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 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1th燃 气锅炉,利用天然气燃烧加热产 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 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版),针对1台1th 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纳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纯 水制备系统有W1-3纯水制备废 水、W14反冲洗废水产生,燃气 锅炉有W1-5锅炉排污水产生,现 有环评中无相关污染物废水量。 现有项目建设有1套水循环处理 系统,该系统中石英砂滤装置需 进行反冲洗,会产生W1-6反冲洗 废水,现有项目环评未评价该股 水。W1-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 水中含有总磷、总氮污染物,现 有项目未评价W1-1中总磷、总 氮。W1-2生活污水中含有总氮污 染物,现有项目未评价W1-2中总 氮。 |
为了便于日后的总量管理,本次于 本章节对现有项目W1-3纯水制备废 水、W1-4反冲洗废水、WI-5锅炉排污 水、W1-6反冲洗废水、W1-1水循环处 理系统临时排水中总磷及总氮、W1-2 生活污水中总氮进行补充核算。核算结 果详见表2-23-表2-24。 |
|
3. |
固废 |
现有项目烘干工序需要加 热,企业实际建设了1台1th燃 气锅炉,利用天然气燃烧加热产 生蒸汽供热,另外配备了1台 100t/d纯水制备系统。根据《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版),针对1台Ith 燃气锅炉项目未作规定,不纳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纯 水制备系统有S1-5废滤芯、S1-6 废RO膜产生,现有环评中无相关 |
为了便于日后的固废管理,本次于 本章节对现有项目S1-5废滤芯、S1-6 废RO膜、S1-7废滤袋、S1-8废润滑油、 S1-9废油桶进行补充核算。核算结果详 见表2-28~表2-29。 |
|
|
|
固废量。现有项目建设有1套水 循环处理系统,该系统中会产生 S1-7废滤袋,现有项目环评未评 价该固废。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 会产生S1-8废润滑油、S1-9废油 桶,现有项目环评未评价这两种 固废。 |
|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环境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2023年如皋市环境空气中可吸 入颗粒物(PM₁o)、可吸入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NO₂)、 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CO)年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 位数(O₃)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9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 米、1.1毫克立方米和169微克立方米。根据表3-1,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 的第90百分位数(O₃)浓度劣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现状评价见下表。 表3-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 |
||||||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³) |
标准值 (μg/m³) |
占标率 % |
超标 倍数 |
达标 情况 |
|
SO₂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9 |
60 |
15.00 |
0.00 |
达标 |
|
NO₂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22 |
40 |
55.00 |
0.00 |
达标 |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51 |
70 |
72.86 |
0.00 |
达标 |
|
PM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2 |
35 |
91.43 |
0.00 |
达标 |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 位数 |
1.1mg/m³ |
4mg/m³ |
27.50 |
0.00 |
达标 |
|
O₃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 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69 |
160 |
105.63 |
0.0563 |
不达标 |
|
(2)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强化综合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主动仗”。蓝天保卫战再强化。推进PM₂5 和臭氧“双控双减”,创新推行排放大户“友好减排”,完成180家企业清洁原料 源头替代。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万余辆,全市降尘量均值2.0吨/平方公 里月、全省最低,开展“无异味园区(企业)”建设试点。健全空气质量异常预警 管控机制,培育应急管控豁免企业36家,实施差别化管控。 以上大气环境整治方案完成后,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会得到好转。 (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氮氧化物引用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的监测报 告,监测报告编号为No.ISBPNIFC4153365HAZ,监测时间为2024.10.11日 |
|
~2024.10.17日。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东南方向1400米处), 属于近3年的监测数据,数据有效,可引用。 ①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及因子详见下表。 表3-2大气监测点位一览表 |
|||||||||||||
监测 点位 编号 |
监测点位名称 |
监测点位坐标/m (UTM坐标) |
监测因子 |
监测时 段 |
相对 厂址 方位 |
相对厂 界距离 /m |
备注 |
|||||||
X |
Y |
|||||||||||||
G1 |
二百亩居民点 |
271037 |
3551747 |
氮氧化物 以及监测期间的气象要 素(天气状况、气温、气 压、风速、风向等) |
2024年 10月11 日至17 日 |
SE |
1400 |
引用 |
||||||
②监测时间和频率 表3-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及监测频率 |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 |
监测频率 |
||||||||||||
氮氧化物 |
连续采样7天 |
1h平均,每天4次 |
||||||||||||
日平均 |
||||||||||||||
③监测方法 表3-4大气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来源、检出限 |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检出限 |
|||||||||||
氮氧化物 |
分光光度法 |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 (一氧化氮和二氧化 氮)的测定盐酸萘乙 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及修改单 |
小时值:0.003mg/m³ |
|||||||||||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①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 评价指数: |
|
|||||||||||||
式中:I-某种污染物的污染指数; C-某种污染因子不同取样时间的浓度监测值,mg/m³; Coi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mg/m³。 |
|
②评价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下表3-5,以各评价指标浓度值作计算的I值列于表3-6。 表3-5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
|||||||||||||
气象参数 |
||||||||||||||
监测日期 |
监测时段 |
大气压 (kPa) |
温度(℃) |
风向 |
风速(m/s) |
|||||||||
2024-10-11 |
02:00~03:00 |
101.8 |
15.8 |
东北 |
1.7 |
|||||||||
08:00~09:00 |
101.7 |
19.1 |
东北 |
1.9 |
||||||||||
14:00~15:00 |
101.6 |
24.9 |
左 ]s |
2.1 |
||||||||||
20:00~21:00 |
101.7 |
20.1 |
东 |
1.9 |
||||||||||
2024-10-12 |
02:00~03:00 |
102.0 |
16.4 |
东 |
1.9 |
|||||||||
08:00~09:00 |
101.9 |
19.6 |
东南 |
2.0 |
||||||||||
14:00~15:00 |
101.7 |
25.2 |
东南 |
1.8 |
||||||||||
20:00~21:00 |
101.8 |
21.0 |
东 ]s |
2.2 |
||||||||||
2024-10-13 |
02:00~03:00 |
102.1 |
16.1 |
东 |
2.3 |
|||||||||
08:00~09:00 |
102.0 |
20.6 |
东南 |
2.1 |
||||||||||
14:00~15:00 |
101.8 |
25.8 |
东南 |
2.2 |
||||||||||
20:00~21:00 |
101.9 |
21.5 |
东南 |
2.4 |
||||||||||
2024-10-14 |
02:00~03:00 |
101.8 |
17.3 |
东北 |
2.3 |
|||||||||
08:00-09:00 |
101.6 |
23.4 |
北 |
2.0 |
||||||||||
14:00~15:00 |
101.5 |
25.9 |
东北 |
1.9 |
||||||||||
20:00~21:00 |
101.8 |
21.5 |
东北 |
1.7 |
||||||||||
2024-10-15 |
02:00~03:00 |
101.8 |
18.9 |
东北 |
2.1 |
|||||||||
08:00~09:00 |
101.7 |
20.7 |
北 |
1.8 |
||||||||||
14:00~15:00 |
101.6 |
24.2 |
北 |
2.0 |
||||||||||
20:00~21:00 |
101.8 |
21.2 |
东北 |
1.7 |
||||||||||
2024-10-16 |
02:00~03:00 |
102.1 |
19.3 |
东北 |
1.9 |
|||||||||
08:00--09-00 |
102.0 |
21.7 |
东北 |
1.7 |
||||||||||
14:00~15:00 |
101.9 |
23.9 |
东 |
1.9 |
||||||||||
20:00~21:00 |
102.0 |
21.6 |
东 |
2.1 |
||||||||||
2024-10-17 |
02:00~03:00 |
102.1 |
18.9 |
东 |
1.8 |
|||||||||
08:00-09:00 |
102.0 |
21.6 |
东 |
2.0 |
||||||||||
14:00~15:00 |
101.7 |
25.2 |
东南 |
2.3 |
||||||||||
20:00~21:00 |
101.8 |
22.4 |
东南 |
2.0 |
||||||||||
表3-6大气指标单项指数值 |
||||||||||||||
监测点 位 |
监测点位坐标/m |
污染物 |
平均 时间 |
评价 标准 (mg m³) |
监测浓 度范围 (mg/m³ ) |
最大 浓度 占标 率 |
超标 率 / % |
达标情 况 |
||||||
X |
Y |
|||||||||||||
G1 |
271037 |
355174 |
氮氧化物 |
1h平 |
0.25 |
0.02~0.0 |
13.2 |
0 |
达标 |
|
|
|
7 |
|
均 |
|
33 |
|
|
|
|
日平 均 |
0.1 |
0.024~0. 029 |
29 |
0 |
达标 |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监测点位的污染物单因子指数小于1,未出现超标现象。 氮氧化物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 2、地表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W2-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2-3 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尾水排至中 心河。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项目雨水仍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五案排水 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苏环办[2020]82号),中心河、五案排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3-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个L)) |
|||||||||||
评价因子 |
Ⅲ类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pH(无量纲) 6~9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Ⅱ类、Ⅲ类标准 |
||||||||||
COD ≤20 |
|||||||||||
NH₃-N ≤1.0 |
|||||||||||
TP ≤0.2 |
|||||||||||
溶解氧 5 |
|||||||||||
BOD₅ ≤4 |
|||||||||||
石油类 0.05 _ |
|||||||||||
(2)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 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 断面中,碾砣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等19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 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6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优Ⅲ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8.2%的考核标准;无V类和劣V类断面。 ①饮用水源 全市均以长江水作为饮用水源,长江狼山水源地(对应狼山水厂、崇海水厂)、 长江洪港水源地(洪港水厂)、长江长青沙水源地(对应如皋鹏鹞水厂)、长江海 门水源地(海门长江水厂)符合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优良。全市共计年取 |
|
水量6.03亿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②长江(南通段)水质 长江(南通段)水质为Ⅱ类,水质优良。其中,姚港(左岸)、团结闸(左岸)、 小李港(左岸)断面水质保持Ⅱ类。 ③内河水质 南通市境内主要内河中,焦港河、通吕运河、如海运河、九圩港河、通启运河、 新江海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样茶运河、北凌河、如泰运河、遥望港水质基 本达到Ⅲ类标准。 ④城区主要河流 市区濠河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各县(市、区)城区水质 在地表水Ⅲ~IV类之间波动。 ⑤地下水水质 2023年,南通市省控以上23个地下水区域监测点位,水质达Ⅲ类的6个,满足 IV类标准的14个,水质为V类的3个,分别占比26.1%、60.9%、13.0%,与2022 年相比,地下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IV类及以上水质占比为87.0%,增加13.3个百 分点,相应V类比例减少13.3个百分点。 ⑥入海河口水质 2023年,全市9条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⑦近岸海域水质 2023年,南通市近岸海域达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 准面积比例为87.5%,达三类标准面积比例为4.2%,达四类标准面积比例为2.6%, 劣四类标准面积比例为5.7%。优良(一、二类)标准面积比例比上年增加0.3个百 分点,劣四类标准面积比例比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主要超标指标 为无机氮。 ⑧环境监测数据引用 中心河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监测报告编 号为(2023)恒安(综)字第(429)号,监测时间为2023.6.30日~2023.7.2日。监 测时间在三年有效期内,监测期后区域污染源变化不大,数据有效,可引用。具体 |
|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8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统计及评价表单位:mg/L(pH无量纲) |
||||||
断面名称 |
项目 |
最小值 |
最大值 |
最大污染指数 |
超标率(%) |
标准值 |
|
如皋市富港水处 理有限公司中心 河排口 |
水温 |
17.2 |
26.8 |
|
/ |
/ |
|
pH |
7.4 |
7.7 |
0.86 |
0 |
6~9 |
||
COD |
13 |
16 |
0.8 |
0 |
20 |
||
BOD₅ |
2.6 |
3.1 |
0.775 |
0 |
4 |
||
DO |
5.2 |
5.7 |
|
0 |
5 |
||
SS |
10 |
12 |
0.4 |
0 |
30 |
||
氨氮 |
0.314 |
0.703 |
0.703 |
0 |
1.0 |
||
总磷 |
0.05 |
0.09 |
0.45 |
0 |
0.2 |
||
石油类 |
0.01L |
0.01L |
|
0 |
0.05 |
||
由上表可以看出,中心河监测断面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 (1)公报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并且保持稳定: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 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由原来的三级(一般)水平上升到二级(较好)水平,夜间声 环境质量相较“十三五”期间明显改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稳定保 持在90%以上,同比保持稳定;道路交通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 平,同比保持稳定。 ①区域环境噪声 2023年如皋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1dB(A),夜间平均等 效声级为41.7dB(A)。 ②道路交通噪声 2023年,如皋市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1.1dB(A),夜间 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1dB(A)。 ③功能区噪声 2023年,如皋市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2)实测 ①监测方案 |
|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A)。 监测时间和频次:2024.10.09~2024.10.10,连续监测两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一 次。 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第6节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点设置:根据项目声源特点及评价区环境特征,在企业厂界东侧、南侧、 西侧、北侧分别布设监测点。 ②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委托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和2024年10月10 日对噪声监测点位进行连续两天的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的统计情况见下表。 表3-9区域噪声监测结果 |
||
检测点位置 |
检测日期 |
||
2024.10.09 |
2024.10.09~2024.10.10 |
||
检测结果 |
|||
昼间 夜间 |
|||
厂界东侧 |
63 53 |
||
厂界南侧 |
56 52 |
||
厂界西侧 |
60 51 |
||
厂界北侧 |
62 53 |
||
标准值 |
65 55 |
||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现状良好。检测报告详见附 件11。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利用原厂房,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 生态现状评价。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 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报告表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 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 以留作背景值。 |
|
本项目为新增年产1200吨水刺无纺布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利用原厂房, 厂房地面均已做好硬化防腐防渗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本项目 危废仓库已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土 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周边500米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10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
||||||||||||||||
名称 |
坐标/m (UTM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 能区 |
相对厂址 方位 |
相对距 离/m |
|||||||||||
X |
Y |
||||||||||||||||
五案五圩 居民散户 |
270043 |
3551925 |
居民 |
8户,24人 |
二类区 |
E、SE |
380 |
||||||||||
中心沙 居民散户 |
269911 |
3552303 |
居民 |
2户,6人 |
二类区 |
NE |
400 |
||||||||||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围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11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
|||||||||||||||||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与建设项目占地区域关系 |
与排放口关系 |
与本 项目 水力 联系 |
环境功能 |
|||||||||||
相对方位 |
相对 厂界 距离 |
相对坐标 |
|
相对 排放 口方 位 |
相对 排放 口距 离 |
相对坐标 |
|||||||||||
X |
Y |
X |
Y |
||||||||||||||
地表水环境 |
中 心 河 |
水质 |
W |
1200 |
-1170 |
-50 |
0.15 |
W |
1250 |
-1280 |
-65 |
污水 接纳 河流 |
类 |
||||
五 案 排 水 河 |
水 质 |
S |
38 |
85 |
-70 |
0.2 |
S |
100 |
40 |
-90 |
雨水 接纳 河流 |
类 |
|||||
注:以厂房西南角为原点(0,0)。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 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 表3标准。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限值见下表。 表3-1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
污染物项目 |
限值(mg/m³)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标准来源 |
||||
|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黑度 |
20 80 180 林格曼黑度1级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 323728-2020) 表1标准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表3-1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 |
|||||||
序号 |
工业炉宝 安装位置 |
工业炉 窑类型 |
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 值(mg/m³) |
标准来源 |
|
|||
|
||||||||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清污分流制。本项目W2-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与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2-3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如皋市富港 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尾水排至中心河。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项 目雨水仍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五案排水河。 本项目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表1中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准 准
|
|
COD |
mg/L |
500 |
50 |
||||
NH₃-N |
mg/L |
45① |
5(8)② |
|||||
TP |
mg/L |
8① |
0.5 |
|||||
TN |
mg/L |
70① |
15 |
|||||
BOD₅ |
mg/L |
300 |
10 |
|||||
SS |
mg/L |
400 |
10 |
|||||
注:①接管要求中NH-N、TP、T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本项目水刺机产生的废水经新增的1套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水刺工 序,循环使用,定期外排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 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水质要求。 具体标准如下 表3-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
||||||||
序号 |
项目 |
(GB/T 19923-2024)(mg/L)“工艺用水”标准要求 |
||||||
1. |
pH值 |
6.0-9.0 |
||||||
2. |
BOD₅ |
10 |
||||||
3. |
COD |
50 |
||||||
4. |
氨氮 |
5 |
||||||
5. |
总氮 |
15 |
||||||
6. |
总磷 |
0.5 |
||||||
雨水排放管理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后期 雨水排放不应超过受纳水体水功能区目标管控要求。雨水排放口水质应保持稳定、 清洁。严禁将后期雨水排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借道污水排口排放的,不得在污水 排放监控点之前汇入,避免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效能或产生稀释排污的嫌疑。 表3-16雨水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L |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1 |
COD |
2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Ⅲ类标准 |
|||||
2 |
SS |
|
||||||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三类区,运营期厂 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排放限值详见下表。 表3-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
|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
夜间 |
标准来源 |
3类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4、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 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暂存、处置。 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 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本项目总量控制见下表。 表3-18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削减量t/a |
接管量t/a |
外排量t/a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0.0429 |
0 |
/ |
0.0429 |
|
SO₂ |
0.03 |
0 |
/ |
0.03 |
|||
NOx |
0.2805 |
0.14025 |
/ |
0.14025 |
|||
废水 |
废水量 |
8301.4 |
0 |
8301.4 |
8301.4 |
||
COD |
2.0908 |
0.0135 |
2.0773 |
0.41507 |
|||
氨氮 |
0.0143 |
0 |
0.0143 |
0.04151 |
|||
总磷 |
0.0028 |
0 |
0.0028 |
0.00415 |
|||
总氮 |
0.0232 |
0 |
0.0232 |
0.12452 |
|||
BOD₅ |
0.159 |
0.0135 |
0.1455 |
0.08301 |
|||
SS |
1.5197 |
0.0271 |
1.4926 |
0.08301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93.018 |
93.018 |
/ |
0 |
||
危险废物 |
0.58 |
0.58 |
/ |
0 |
|||
生活垃圾 |
3.38 |
3.38 |
/ |
0 |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 表3-19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
||||||||||
类别 |
污染物 |
现有顶目 |
本项目 |
以新带老削 减量t/a |
改建后全厂最终排放量 t/a |
排放增减 量t/a |
|||||
现有项目实 际废气排放 量/废水接管 量(t/a) |
现有项目环 评批复量+ 本次对现有 进行补充核 算的量t/a |
本项目接 管量t/a |
本项目 外排量t/a |
接管量 |
外排量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0.0212 |
0.03117 |
/ |
0.0429 |
0 |
/ |
0.07407 |
+0.0429 |
|
SO₂ |
0.0053 |
0.06 |
/ |
0.03 |
0 |
/ |
0.09 |
+0.03 |
|||
NOx |
0.0406 |
0.0909 |
/ |
0.14025 |
0 |
|
0.23115 |
+0.14025 |
|||
废水 |
废水量 |
112879 |
11287.9 |
8301.4 |
8301.4 |
0 |
19589.3 |
19589.3 |
+8301.4 |
||
COD |
0.4854 |
3.0018 |
2.0773 |
0.4151 |
0 |
5.0791 |
0.9795 |
+2.0773 |
|||
氨氮 |
0.0073 |
0.052 |
0.0143 |
0.0415 |
0 |
0.0663 |
0.0979 |
+0.0143 |
|||
总磷 |
0.0010 |
0.0032 |
0.0028 |
0.0042 |
0 |
0.006 |
0.0098 |
+0.0028 |
|||
总氮 |
0.0177 |
0.052 |
0.0232 |
0.1245 |
0 |
0.0752 |
0.2938 |
+0.0232 |
|||
BOD₅ |
0.0993 |
0.266 |
0.1455 |
0.0830 |
0 |
0.4115 |
0.1959 |
+0.1455 |
|||
SS |
0.1467 |
1.8542 |
1.4926 |
0.0830 |
0 |
3.3468 |
0.1959 |
+1.4926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危险废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注:1、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均涉及补充核算,核算过程详见“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章节。 |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 2017),本项目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 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希纺新材料现有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仍为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进 一 步优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环办〔2023〕132号): |
|
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8种。 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废气:颗粒物0.0429t/a、SO₂0.03t/a、NOx0.14025t/a。 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8301.4t/a、COD2.0773t/a、氨氮0.0143t/a、总磷0.0028t/a、总氮0.0232t/a; 外排量:废水量8301.4t/a、COD0.4151t/a、氨氮0.0415t/a、总磷0.0042t/a、总氮0.1245t/a。 固废排放量为0。 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废气:颗粒物0.07407t/a、SO₂0.09t/a、NOx0.23115t/a。 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19589.3t/a、COD5.0791t/a、氨氮0.0663t/a、总磷0.006t/a、总氮0.0752t/a; 外排量:废水量19589.3t/a、COD0.9795t/a、氨氮0.0979t/a、总磷0.0098t/a、总氮0.2938t/a。 固废排放量为0。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依托原厂房进行建设,无土建过程。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厂安装与调试 产生的噪声,持续时间较短,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不做详细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营运期大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G2-1开松混合废气、G2-2梳理废气、G2-3 天然气燃烧废气。 (1)G2-1开松混合废气、G2-2梳理废气 本项目在开松、梳理等工序中,由于纤维相对较轻,少部分纤维丝容易飘散在 空气当中,会产生G2-1开松混合废气、G2-2梳理废气,产生量较小难以定量。在 开松、梳理等工序中,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处理,措施包括①对原材料喷洒适量的雾 状水;②生产设备配套有过滤板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不会超 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口罩等,以 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对车间内环境空气及外界大气环境影响均不大。 (2)G2-3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在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会产生G2-3天然气燃烧废气。G2-3 工业废气量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 年第24号)中“4411火力发电行业系数手册”中天然气燃机。G2-3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 告2021年第24号)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天然气工业炉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天然气设计年用量为15万m³/a,G2-3天然气燃烧 废气产排核算详见下表。 表4-1本项目G2-3天然气燃烧废气产排核算表 |
|||||||||||
产品 名称 |
原料 名称 |
原料用 量(万 m³/a) |
工艺 名称 |
规模 等级 |
污染 物指 标 |
单位 |
产污 系数 |
污染 物产 生量 |
末端 治理 技术 |
末端 治理 技术 效率 (%) |
污染 物排 放量 |
|
/ |
天然 气 |
15 |
燃机 |
所有 规模 |
工业 废气 量 |
标立 方米 立 |
24.55 |
3682 500m 3/a |
其他 ( 直 排 ) |
|
3682 500 m³/a |
|
|
|
|
|
|
|
方 米- 原料 |
|
|
|
|
|
|
天然 气 |
15 |
天然 气工 业炉 窑 |
所有 规模 |
颗粒 物 |
千克 立 方米 -原 料 |
0.0002 86 |
0.042 9t/a |
直排 |
0 |
0.04 29t/a |
|
二氧 化硫 |
千克 应 方米 -原 料 |
0.0000 02S① (S=1 00) |
0.03t a |
直排 |
0 |
0.03t /a |
||||||
氮氧 化物 |
千克 立 方米 -原 料 |
0.0018 7 |
0.280 5t/a |
低氮 燃烧 法 |
50% |
0.14 025t a |
||||||
注:①S表示气体燃料中的硫含量,单位为mg/m²。本次评价按照《天然气》 (GB17820-2018)中二类标准,S=100。 |
||||||||||||
根据表4-1,可知本项目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量为453.96m³/h(项目生产时 间8112h),颗粒物排放量为0.0429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3t/a,氮氧化物排放 量为0.14025t/a,G2-3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排气筒设置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
|||||||||||||||||||||||
污染 源 |
污染 物名 称 |
废气 量 m³/h |
有组织产生情况 |
处 理 措 施 |
处理 效率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
有组织排放情况 |
执行标准参 照管理要求 |
排放 时间 h |
排气筒参数 |
||||||||||||||
浓度 mg/m³ |
速率 kg/h |
产生 量t/a |
浓度 mg/m³ |
速率 kg/h |
排放量 t/a |
浓度 mg/m |
速率 kg/h |
编号 |
高 度 |
|
||||||||||||||
G2-3 天然 气燃 烧废 气 |
颗粒 物 |
453.96 |
11.68 |
0.0053 |
0.0429 |
|
/ |
|
11.68 |
0.0053 |
0.0429 |
20 |
|
8112 |
DA002 |
15 |
0.35 |
|||||||
SO₂ |
8.15 |
0.0037 |
0.03 |
/ |
/ |
/ |
8.15 |
0.0037 |
0.03 |
80 |
/ |
|||||||||||||
NOx |
76.22 |
0.0346 |
0.2805 |
低 氣 燃 燒 法 |
50% |
是 |
38.11 |
0.0173 |
0.14025 |
180 |
|
|||||||||||||
表4-3排气筒设罟基本情况表 |
||||||||||||||||||||||||
编号 |
名称 |
类型 |
地理坐标 |
高度 m |
内径 m |
温度 (℃) |
排放标准 |
|||||||||||||||||
纬度 |
经度 |
|||||||||||||||||||||||
DA002 |
燃烧机废气排口 |
一般排放口 |
32.080194342 |
120.559249393 |
15 |
0.35 |
5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 32/3728-2020)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30万大卡烘干机1台,内部配套天然气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器), 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但是燃烧机在燃烧天然气过程会产生 热力型的氮氧化物,为了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器。低氮燃 烧技术主要有: 1)空气分级燃烧 空气分级法是将燃烧用的空气分阶段送入,进行“缺氧燃烧”和“富氧燃尽”, 使其避开温度过高和大过剩空气系数同时出现,降低NOx的生成。 在“缺氧燃烧”阶段,由于氧气浓度较低,燃料的燃烧速度和温度降低,抑制 了热力型NOx生成;由于不能完全燃烧,部分中间产物如NH₃会将部分已生成的 NOx还原成N₂,从而抑制了燃料NOx的排放;然后在将燃烧所需空气的剩下部分 以二次风形式送入,即“富氧燃尽”阶段,虽然空气量多,但此阶段的温度已经降 低,新生成的NOx量十分有限,因此总体上NOx的排放量明显减少。 2)燃料分级燃烧 燃料分级法是把燃料分为两股或多股燃料流,这些燃料流经过三个燃烧区发生 燃烧反应。 把80%-85%的燃料送入主燃烧区进行富氧燃烧,余下15%-20%经主燃烧器上部 送入再燃烧区,在空气系数小于1的条件下进行缺氧燃烧,主燃烧区产生的NOx被 还原,从而减少NOx的排放量;为减少不完全燃烧需加空气进行燃尽。 3)烟气再循环燃烧 烟气再循环法是在空气预热器前抽取一部分低温烟气直接送入炉膛,或渗入一 次或二次风中,降低氧浓度、火焰温度,使NOx的生成受到抑制,降低NOx的排放。 将部分低温烟气直接送入炉内或与空气(一次风或与二次风)混合后送入炉内, 因烟气的吸热和对氧浓度的稀释作用,会降低燃烧速度和炉内温度,因而减少了热 力型NOx。 燃烧器是工业炉的重要设备,它保证燃料稳定着火燃烧和燃料的完全燃烧等过 程,因此,要抑制NOx的生成量就必须从燃烧器入手。根据降低NOx的燃烧技术, 低氮氧化物燃烧器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
|
1)阶段燃烧器 根据分级燃烧原理设计的阶段燃烧器,使燃料与空气分段混合燃烧,由于燃烧 偏离理论当量比,故可降低NOx的生成。 2)自身再循环燃烧器 一种是利用助燃空气的压头,把部分燃烧烟气吸回,进入燃烧器,与空气混合 燃烧。由于烟气再循环,燃烧烟气的热容量大,燃烧温度降低,NOx减少。 3)浓淡型燃烧器 其原理是使一部分燃料作过浓燃烧,另一部分燃料作过淡燃烧,但整体上空气 量保持不变。由于两部分都在偏离化学当量比下燃烧,因而NOx都很低,这种燃烧 又称为偏离燃烧或非化学当量燃烧。 4)分割火焰型燃烧器 其原理是把一个火焰分成数个小火焰,由于小火焰散热面积大,火焰温度较低, 使“热反应NO”有所下降。此外,火焰小缩短了氧、氮等气体在火焰中的停留时间, 对“热反应NO”和“燃料NO”都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5)混合促进型燃烧器 烟气在高温区停留时间是影响NOx生成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改善燃烧与空气的 混合,能够使火焰面的厚度减薄,在燃烧负荷不变的情况下,烟气在火焰面即高温 区内停留时间缩短,因而使NOx的生成量降低。混合促进型燃烧器就是按照这种原 理设计的。 6)低NOx预燃室燃烧器 预燃室是近10年来我国开发研究的一种高效率、低NOx分级燃烧技术,预燃 室一般由一次风(或二次风)和燃料喷射系统等组成,燃料和一次风快速混合,在 预燃室内一次燃烧区形成富燃料混合物,由于缺氧,只是部分燃料进行燃烧,燃料 在贫氧和火焰温度较低的一次火焰区内析出挥发分,因此减少了NOx的生成。 本项目燃烧机拟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技术(FGR),是通过在烟囱出口或 者节能设备出口处加装一个外部管道,将一部分烟气引入到鼓风机的混风箱与新风 做预混,然后送至燃烧机进风口,将烟气(O₂含量3.5%)加入到助燃空气中,降低 助燃控制氧的浓度,降低火焰的氧化反应程度,可以降低50%-70%的NOx的生成。 因此,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可达标排放,如运行过程中排放浓度超标,进— |
|
步采取脱硫、除尘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排放路线示意图 |
||||||||
|
低氮燃烧器 >15米DA002排气筒 |
||||||||
图4-1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方式示意图 (3)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水刺无纺布生产烘干工序配套烘干机,设置燃烧机头,燃天然气,且配套 低氮燃烧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4.5.2.1 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措施”,脱硝设施(低氮燃烧、 SCR、SNCR、其他),故烘干燃气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属于可行技术。 3、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 非正常工况主要是生产运行阶段的开、停车、检修、操作不正常或设备故障、 事故性排放等,废气处理系统和排风系统均设有安全保护电源,各种状态下均能保 证正常运行,设备每年检修一次,基本上能保证无故障运行。据建设单位提供经验 数据,非正常工况出现频次不超过1次/年。日常运行中,若出现故障,检修人员可 立即到现场进行维修,一般操作在10分钟内基本上可以完成,预计最长不会超过30 分钟。企业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可避免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发生故障时废气处理装置的处理效率为0,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见 下表。 表4-4废气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 |
|||||||||
非正常 污染源 |
非正常排 放原因 |
污染工序 |
污染因子 |
非正常工况 |
单次持 续时间 (h) |
年发生 频次 |
应对措施 |
||
浓度 (mg/m³) |
速率 (kg/h) |
||||||||
DA002 |
低氮燃烧 器故障 |
天然气燃 烧 |
NOx |
76.22 |
0.0346 |
0.5 |
1 |
停机检查 维修 |
|
非正常排放下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较正常时明显增加,对周边环境有一定 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必须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 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及时维修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将污 染影响降到最小,建议建设单位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①平时注意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施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 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不发生非正常排放, 或使影响最小。 |
|
②应设有备用电源和备用处理设备和零件,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及 时更换使废气做到达标排放。 ③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做好值班记录,实行岗位责任制。 4、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相关要求,本项目实施后拟采取的废气 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4-5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最低监测 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
有组织 |
DA002 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烟气黑 度(林格曼黑度) |
1次/年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2/3728-2020) |
||
无组织 |
厂区内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
厂界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
信息公开 |
/ |
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2、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
监测管理 |
|
排污单位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生态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 理 |
||||
(2)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需针对大 气污染源制定验收监测计划。本项目废气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参考下表。 表4-6本项目废气验收监测计划 |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顶目 |
监测频次 |
|||
有组织 |
DA002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 |
3次生产周期,2个生产周期 |
|||
无组织 |
厂区内 |
颗粒物 |
||||
厂界 |
颗粒物 |
|||||
气象参数 |
详细记录天气状况、风向、风速、气温、湿度、大气压等气象参数 |
|||||
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烟气黑度满足《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浓 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的标准限值,厂界 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限值。 |
|
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1、营运期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2-2生 活污水、W2-3反冲洗废水。 (1)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 本项目水刺机产生的废水经新增的1套水循环处理系统(设计循环水量50th, 使用24th)处理后,回用至水刺工序,循环使用,定期外排W2-1水循环处理系统 临时排水。水循环处理系统介绍详见“本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章节。 本项目水刺过程用水循环量为24t/h,年循环水量为194688t/a。根据建设单位提 供资料,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约为循环水量的1%,经推算,则W2-1约为 1947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氮、总磷、BOD₅、SS。根据《排放源 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1781非织造布 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水刺工艺,COD、氨氮、总氮、总磷原始浓度分别约为67mg/L、 1.1mg/L、2.2mg/L、0.32mg/L。根据建设单位现有环评,BOD₅、SS浓度约为40mg/L、 100mg/L。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直接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 行深度处理。 (2)W2-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员工20人,会产生W2-2生活污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宜采用30L/(人 ·班)~50L/(人班)计,本项目取值50L/(人班),本项目全年生产时间338天, 全年生活用水量约338t/a。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废 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即废水产生量为270.4t/a。W2-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W2-3反冲洗废水 本项目新增1套水循环处理系统,该系统中石英砂滤装置需进行反冲洗,会产 生W2-3反冲洗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循环处理系统共设置3个砂滤罐, 每台砂滤罐每天进行一次反冲洗,反冲洗水用量为6t次 · 台。本项目全年生产时间 338天,经计算,W2-3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6084t/a。W2-3反冲洗废水直接接管至 |
|
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7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
||||||||||||||||||||
产生 装置 |
生产 工序 |
废水名 称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接管) |
污染物排放(外环境) |
||||||||||||||
废水产 生量 (ta)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ha) |
名称 |
是否为 可行技 术 |
废水排 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 标准 (mg/L) |
排放 方式 |
排放 去向 |
排放规 律 |
污染物 |
废水排 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 去向 |
|||||
水循 环处 理系 统 |
水处 理 |
W2-1水 循环处 理系统 临时排 水 |
COD |
1947 |
67 |
0.1304 |
|
|
1947 |
67 |
0.1304 |
500 |
间接 排放 |
如皋 市富 港水 处理 有限 公司 |
间断排 放,排 放期间 流量不 稳定且 无规 律,但 不属于 冲击型 排放。 |
COD |
8301.4 |
50 |
0.41507 |
中心 河 |
|
氨氮 |
1.1 |
0.0021 |
1.1 |
0.0021 |
45 |
氨氮 |
5 |
0.04151 |
|||||||||||||
总磷 |
0.32 |
0.0006 |
0.32 |
0.0006 |
8 |
总磷 |
0.5 |
0.00415 |
|||||||||||||
总氮 |
2.2 |
0.0043 |
2.2 |
0.0043 |
70 |
总氮 |
15 |
0.12452 |
|||||||||||||
BOD₃ |
40 |
0.0779 |
40 |
0.0779 |
300 |
BODs |
10 |
0.08301 |
|||||||||||||
SS |
100 |
0.1947 |
100 |
0.1947 |
400 |
SS |
10 |
0.08301 |
|||||||||||||
日常 生活 用水 装置 |
生活 |
W2-2生 活污水 |
COD |
270.4 |
500 |
0.1352 |
化粪池 |
是 |
270.4 |
450 |
0.1217 |
500 |
|
||||||||
氨氮 |
45 |
0.0122 |
45 |
0.0122 |
45 |
||||||||||||||||
总磷 |
8 |
0.0022 |
8 |
0.0022 |
8 |
||||||||||||||||
总氮 |
70 |
0.0189 |
70 |
0.0189 |
70 |
||||||||||||||||
BODs |
300 |
0.0811 |
250 |
0.0676 |
300 |
||||||||||||||||
SS |
400 |
0.1082 |
300 |
0.0811 |
400 |
||||||||||||||||
水循 环处 理系 统 |
石英 砂滤 装置 反冲 洗 |
W2-3反 冲洗废 水 |
COD |
6084 |
300 |
1.8252 |
|
|
6084 |
300 |
1.8252 |
500 |
|||||||||
SS |
200 |
1.2168 |
200 |
1.2168 |
400 |
||||||||||||||||
综合废水 |
COD |
8301.4 |
251.86 |
2.0908 |
化粪池 |
是 |
8301.4 |
250.23 |
2.0773 |
500 |
|||||||||||
氨氮 |
1.72 |
0.0143 |
1.72 |
0.0143 |
45 |
||||||||||||||||
总磷 |
0.34 |
0.0028 |
0.34 |
0.0028 |
8 |
||||||||||||||||
总氮 |
2.79 |
0.0232 |
2.79 |
0.0232 |
70 |
||||||||||||||||
BOD₃ |
19.15 |
0.159 |
1753 |
0.1455 |
300 |
||||||||||||||||
SS |
183.07 |
1.5197 |
179.80 |
1.4926 |
400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
|
气浮 |
|
|
自来水补充
柠檬酸 |
石英砂滤
金属过滤
袋式过滤
消毒 清水回用 |
||
图4-2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流程图 处理工艺介绍: 收集:本项目水刺废水于收集池中收集。 气浮装置:将空气以微小气泡形式通入水中,使微小气泡与水中悬浮的颗粒 粘附,形成水-气-颗粒三相混合体系,颗粒粘附上气泡后,密度小于水即上浮水 面,形成浮渣层,从水中分离出去。 石英砂滤器:利用石英砂过滤介质,常温操作、耐酸碱、氧化,pH适用范围 为2-13。系统配置完善的保护装置和监测仪表,且具有反冲洗功能,泥垢等污染 物很快被冲走,耗水量少。在一定的压力下,使原液通过该介质的接触絮凝、吸 附、截留,去除杂质,从而达到过滤的目的。其内装的填料一般为石英砂。其过 滤精度在0.005-0.01m之间,可有效去除胶体微粒及高分子有机物。砂滤流速 10-12m/h。 金属过滤器:主要以金属粉末及其合金粉末为原料,用压形或松装烧结法, 制成各种形状与规格的零部件,适用于常温及1000℃以下的温度,将过滤物与滤 液分离。金属过滤器可滤出空气中尘埃颗粒(约0.2μm)到粗大颗粒,过滤粒度 从0.2μm开始到几百微米。由于金属强度高,加压过滤能增加滤物与滤液的分离 速度,故过滤效率增高。 |
|
|
|
|||
Si:相渣
S2:栅渣
砂水分离器
S3:沉砂 混合液回流 |
粗格概 自流 提升泵房 泵提 细格栅 自 流 旋流沉砂地 自流 预缺氧及厌氧池 缺氧地 好氧池 自流 二沉也 自流 高效沉淀池 |
G1、N
G2、N
G3、N 空气 G4、N 污泥回流 PAC、PAM投加 |
||
G5
污泥地
G6 污泥脱水机 |
剩余污泥
S4: 物化 污浪 |
|||
自流 S5:生化污泥 滤布滤地 清洗污水
消毒边 二氧化氯
排水系统 图4-3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厂工艺流程图 A.接管能力分析 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电气南通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港区东 南角、长江北汊北岸。目前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现处理量为1.8万 m³/d,实际处理能力为2万m³/d,尚有0.2万m³/d余量;二期工程处理能力为2万 m³/d,尚在调试阶段。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日污水量约为24.56m³/d, 约占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能力余量的0.11%,占比较小,富港完全有能 力接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排放的污染物因子较为简单,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内,因此接管可行。 B.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
|
本项目主要排放W2-1水循环处理系统临时排水、W2-2生活污水、W2-3反冲 洗废水,水质简单,排放水污染物浓度满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水质接管要 求。 C.接管的时空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服务范围内,目前项目所在 地污水管网已接通,故本项目废水通过污水管网送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 处理可行。 综上所述,从时间、空间上,接管能力和接管水质要求看,本项目废水具备接 管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的条件,接管方案可行。 3、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本项目实 施后拟采取的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4-10本项目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最低监测 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
废水 |
废水排口 DW001 |
pH、COD、氨氮 总磷、总氮、BOD₅、 SS |
1次/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GB/T31962-2015)表1中B 标准 |
|||
雨水 |
雨水排口 YS001 |
pH、COD、Ss |
1次/年 |
《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 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 号 ) |
|||
信息公开 |
/ |
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2、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
监测管理 |
|
排污单位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排污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生态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 理 |
|||||
(2)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需针对废 水污染源制定验收监测计划。本项目废水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参考下表。 表4-11本项目废水验收监测计划 |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废水 |
废水排口 DW001 |
pH、COD、氨氮、总磷、总氮 BODs、SS |
4次生产周期,2个生产周期 |
||||
雨水 |
雨水排口 |
pH、COD、SS |
1次/天,2天 |
|
|
YS001 |
|
|
气象参数 |
详细记录天气状况、风向、风速、气温、湿度、大气压等气象参数 |
|||
4、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为间接排放,由依托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可 行性分析可知,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要求。因 此,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 根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 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 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 型”。 1、噪声源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新增的喂棉称重开包机、混棉帘子开 棉机、大仓混棉机、精开棉机、开棉机、开清梳理机、铺网机、水刺机、烘干机等, 这类设备运行时噪声声级在70~85dB左右。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下表,本项 目没有新增室外噪声源。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涉密,不予公示。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降噪措施 为了减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方拟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①合理安排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使高噪声设备尽可 能远离厂界; ②对于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底座设置减振、隔声垫,降低噪声影响; ③加强管理,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 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搞好绿化:厂房围墙采用实心墙,厂区种植绿化带,以美化环境和降噪。 3、厂界达标情况分析 通过预测模型计算,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见下表。 表4-1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单位:dB(A)) |
||||||||||
序号 |
监测点 名称 |
噪声标准 |
噪声贡献值 |
超标和达标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1 |
东厂界 |
65 |
55 |
50.43 |
50.43 |
达标 |
达标 |
||||
2 |
南厂界 |
65 |
55 |
51.19 |
51.19 |
达标 |
达标 |
||||
3 |
西厂界 |
65 |
55 |
52.29 |
52.29 |
达标 |
达标 |
||||
4 |
北厂界 |
65 |
55 |
50.57 |
50.57 |
达标 |
达标 |
||||
由上表可见,项目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后,四周厂噪声界贡献值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本项目实 施后拟采取的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4-14本项目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
|||||||||||
类别 |
监测点 位 |
监测指标 |
最低监测 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
噪声 |
厂界四 周外1m |
等效连续 A声级 |
1次/季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信息 公开 |
|
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2、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
监测 管理 |
/ |
排污单位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排污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生态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
|||||||||
(2)验收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需针对噪 声制定验收监测计划。本项目噪声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参考下表。 |
|
表4-15本项目噪声验收监测计划 |
|||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噪声 |
厂界四周外1m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夜各1次,连续2天 |
|
气象参 数 |
详细记录天气状况、风向、风速、气温、湿度、大气压等气象参数 |
|||
5、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 可确保达标,建设单位采用的工业布局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 四、固体废物 1、营运期固废源强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S2-1边角料、S2-2浮渣、S2-3废包装 材料、S2-4生活垃圾、S2-5废滤袋、S2-6废润滑油、S2-7废油桶、S2-8废空压机油。 (1)S2-1边角料 本项目成品切割过程中会产生S2-1边角料。根据现有项目环评,约占原料的 3.4%,全年共产生44t/a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SW17 (900-007-S17),因边角料均为天然植物纤维,全部厂家回收。 (2)S2-2浮渣 本项目水循环处理系统会产生S2-2浮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干滤渣为成 品量的2%,滤渣含水50%,则浮渣产生量为48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 类别及代码为SW59(900-099-S59),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3)S2-3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原辅料拆包后会产生S2-3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约产生 0.85t/a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SW17(900-007-S17), 外售综合利用。 (4)S2-4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员工20人,会产生S2-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办公纸张、 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等。职工生活垃圾以0.5kg/d人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38t/a, 废物类别及代码为SW61(900-002-S61)。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后暂存生活垃圾桶,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S2-5废滤袋 |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水循环处理系统会有S2-5废滤袋产生,半个月 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7kg),产生量约0.168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类别 及代码为SW59(900-009-S59),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6)S2-6废润滑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机械维修保养会有S2-6废润滑油产生,产生量 约0.36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14-08),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7)S2-7废油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使用润滑油会有S2-7废油桶产生,产生量约0.04t/a, 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S2-8废空压机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空压机使用过程中会产生S2-8废空压机油,每 3个月更换一次,产生量为0.18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为HW08 (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除目标产物,即:产品、 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具体判定结 果见下表。 表4-16本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一览表 |
||||||||
序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 分 |
预测产生量 (t/a) |
固体 废物 |
种类判断 |
||
副产 品 |
判定依据 |
||||||||
1. |
S2-1边角料 |
切割 |
边角料 |
无纺布 |
44 |
√ |
/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2017) |
|
2. |
S2-2浮渣 |
水循环处 理系统 |
浮渣 |
浮渣 |
48 |
√ |
/ |
||
3. |
S2-3废包装材料 |
包装 |
废包装 材料 |
塑料 |
0.85 |
√ |
/ |
||
4. |
S2-4生活垃圾 |
生活 |
生活垃 圾 |
瓜皮果 屑等 |
3.38 |
√ |
|
||
5. |
S2-5废滤袋 |
水循环处 理系统 |
废滤袋 |
废滤袋 |
0.168 |
√ |
|
||
6. |
S2-6废润滑油 |
机械维修 保养 |
废润滑 油 |
废油 |
0.36 |
√ |
/ |
||
7. |
S2-7废油桶 |
包装 |
废油桶 |
废油桶 |
0.04 |
√ |
/ |
|
8. |
S2-8废空压机油 |
空压机 |
废空压 机油 |
废油 |
0.18 |
√ |
|
|
|||||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判定本项目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下表。 表4-17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判定一览表 |
||||||||||||||
序 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 分 |
固废属性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危险 特性 |
产生量 |
|||||
1. |
S2-1边角料 |
切割 |
边角 料 |
无纺布 |
般工业 固废 |
SW17 |
900-007-S17 |
/ |
44 |
|||||
2. |
S2-2浮渣 |
水循环处理系 统 |
浮渣 |
浮渣 |
般工业 固废 |
SW59 |
900-099-S59 |
/ |
48 |
|||||
3. |
S2-3废包装材 料 |
包装 |
废包 装材 料 |
塑料 |
般工业 固废 |
SW17 |
900-099-S17 |
/ |
0.85 |
|||||
4. |
S2-4生活垃圾 |
生活 |
生活 垃圾 |
瓜皮果 屑等 |
固体废物 |
SW61 |
900-002-S61 |
/ |
3.38 |
|||||
5. |
S2-5废滤袋 |
水循环处理系 统 |
废滤 袋 |
废滤袋 |
般工业 固废 |
SW59 |
900-009-S59 |
/ |
0.168 |
|||||
6. |
S2-6废润滑油 |
机械维修保养 |
废润 滑油 |
废油 |
危险废物 |
HW08 |
900-214-08 |
T,I |
0.36 |
|||||
7. |
S2-7废油桶 |
包装 |
废油 桶 |
废油桶 |
危险废物 |
HW08 |
900-249-08 |
T,I |
0.04 |
|||||
8. |
S2-8废空压机 油 |
空压机 |
废空 压机 油 |
废油 |
危险废物 |
HW08 |
900-249-08 |
T |
0.18 |
|||||
合计 |
96.978t/a |
|||||||||||||
3、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情况汇总见下表。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情况汇总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18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
||||||||||||||||||||||||||
序号 |
危险废物 名称 |
危险废物 类别 |
危险废物 代码 |
产生量 (吨年) |
产生工 序或装 置 |
形态 |
主要 成分 |
有害 成分 |
产废 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
贮存 |
处置 |
||||||||||||||||||||||||||
1. |
S2-6废润 滑油 |
HW08 |
900-214-08 |
0.36 |
机械维 修保养 |
液态 |
废油 |
废油 |
每半 年 |
T,I |
密闭 桶装 |
分类、分区暂存于 现有5m²危废仓库 |
委托有资质 单位安全处 置 |
||||||||||||||
2. |
S2-7废油 桶 |
HW08 |
900-249-08 |
0.04 |
包装 |
固 态 |
废油 桶 |
废油 |
每半 年 |
T,I |
密闭 桶装 |
||||||||||||||||
3. |
S2-8废空 压机油 |
HW08 |
900-249-08 |
0.18 |
空压机 |
液 态 |
废油 |
废油 |
每半 年 |
T |
密闭 桶装 |
||||||||||||||||
表4-19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
|||||||||||||||||||||||||||
序 号 |
固体废物 名称 |
废物种 类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 年 ) |
产生工序 或装置 |
形 态 |
主要 成分 |
产废 周期 |
污染防治措施 |
||||||||||||||||||
贮存 |
处置或利用 |
||||||||||||||||||||||||||
1. |
S2-1边角 料 |
SW17 |
900-007-S17 |
44 |
切割 |
固 态 |
天然 纤维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暂存于现有10m²— 般固废仓库 |
厂家回收 |
||||||||||||||||
2. |
S2-2浮渣 |
SW59 |
900-099-S59 |
48 |
水循环处 理系统 |
固 态 |
纤维 绒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交相关工业固废 处置单位处置 |
|||||||||||||||||
3. |
S2-3废包 装材料 |
SW17 |
900-099-S17 |
0.85 |
包装 |
固 态 |
塑料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外售综合利用 |
|||||||||||||||||
4. |
S2-5废滤 袋 |
SW59 |
900-009-S59 |
0.168 |
水循环处 理系统 |
固 态 |
废滤 袋 |
每半 个月 |
密闭 袋装 |
交相关工业固废 处置单位处置 |
|||||||||||||||||
表4-20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表 |
|||||||||||||||||||||||||||
序 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废物 种类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 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产废周期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S2-4生活垃圾 |
SW61 |
900-002-S61 |
3.38 |
日常办公生活 |
固态 |
果皮纸屑等 |
每天 |
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 门定期清运 |
||||||||||||||||||
|
|
表4-21全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
|||||||||||||||||||
序号 |
危险废物 编号 |
危险 废物 名称 |
危险废 物类别 |
危险废物 代码 |
产生量 (吨年) |
产生工 序或装 置 |
形态 |
主要 成分 |
有害 成分 |
产废 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
贮存 |
处置 |
|||||||||||||||||||
1. |
S1-8、S2-6 |
废润 滑油 |
HW08 |
900-214-08 |
0.9 |
机械维 修保养 |
液态 |
废油 |
废油 |
每半 年 |
T,I |
密闭 桶装 |
分类、分区暂存 于现有5m²危废 仓库 |
委托有资 质单位安 全处置 |
||||||
2. |
S1-9、S2-7 |
废油 桶 |
HW08 |
900-249-08 |
0.1 |
包装 |
固 态 |
废油 桶 |
废油 |
每半 年 |
T,I |
密闭 桶装 |
||||||||
3. |
S1-10、 S2-8 |
废空 压机 d |
HW08 |
900-249-08 |
0.54 |
空压机 |
液态 |
废油 |
废油 |
每3 个月 |
T |
密闭 桶装 |
||||||||
表4-22全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
||||||||||||||||||||
号 |
固体废物 编号 |
固体废 物名称 |
废物种 类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 /年) |
产生工 序或装 置 |
形 态 |
主要 成分 |
产废 周期 |
污染防治措施 |
||||||||||
贮存 |
处置或利用 |
|||||||||||||||||||
1. |
S1-1、S2-1 |
边角料 |
SW17 |
900-007-S17 |
134 |
切割 |
固态 |
天然 纤维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暂存于现有10m² 一般固废仓库 |
厂家回收 |
||||||||
2. |
S1-2、S2-2 |
浮渣 |
SW59 |
900-099-S59 |
147.64 |
水循环 处理系 统 |
固 态 |
纤维 绒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交相关工业固 废处置单位处 置 |
|||||||||
3. |
S1-3、S2-3 |
废包装 材料 |
SW17 |
900-099-S17 |
2.61 |
包装 |
固态 |
塑料 |
每天 |
密闭 袋装 |
外售综合利用 |
|||||||||
4. |
S1-5 |
废滤芯 |
SW59 |
900-009-S59 |
0.02 |
纯水制 备系统 |
固 态 |
废滤 芯 |
每年 |
密闭 袋装 |
交相关工业固 废处置单位处 置 |
|||||||||
5. |
S1-6 |
废RO 膜 |
SW59 |
900-009-S59 |
0.01 |
纯水制 备系统 |
固态 |
废RO 膜 |
每年 |
密闭 袋装 |
||||||||||
6. |
S1-7、S2-5 |
废滤袋 |
SW59 |
900-009-S59 |
0.336 |
水循环 处理系 统 |
固 态 |
废滤 袋 |
每半 个月 |
密闭 袋装 |
||||||||||
|
|
表4-23全厂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表 |
||||||||||
序 号 |
固体废物编号 |
固体废物 名称 |
废物 种类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 (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 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产废 周期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S1-4、S2-4 |
生活垃圾 |
SW61 |
900-002-S61 |
8.45 |
日常办公生活 |
固态 |
果皮纸屑 等 |
每天 |
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 定期清运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次改建后全厂一般固废总产生量为284.616t/a,需收集暂存 的一般固废为边角料、浮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RO膜、废滤袋,一般工业固 废平均转运周期为半个月,则暂存期内一般工业固废量最多为11.859t,希纺新材料 在18#厂房南边设置有一座10m²一般工业固废仓库,能够满足固废贮存的要求。 希纺新材料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固废零排放,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不会 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危废收集、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希纺新材料全厂危废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 希纺新材料现有一座5m²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全厂危废产生量为1.54t/a,贮存周期不超过3个月,每次贮存约 0.635t,现有危废仓库贮存能力可以满足贮存要求。 希纺新材料危险废物均密闭包装,密闭贮存在危废仓库内,贮存时间短,及时转 移处置,对环境空气、土壤等影响较小。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的要求进行。在运输过程中,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对危险废 物的包装、运输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有效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 染环境。企业需处理的危险废物采用专门的车辆,密闭运输,严格禁止抛洒滴漏,杜 绝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在危险废物的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3)委托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希纺新材料已与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九洲焚烧危废经 营许可证的编号为JS0682001547-5,处置能力20000吨/年,希纺新材料产生的HW08 类危险废物在该公司处置范围内,危废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表4-24危废处置单位情况 |
|
单位名称 |
许可量 (t/a) |
地址 |
经营范围 |
||
南通九洲 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20000 |
南通市如皋市 长江镇规划路 1号 |
焚烧处置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 (HW03),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度物 (HW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 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 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 新化学物质废物(HW14),表面处理废物(HW17),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 (HW38),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IW40),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仅 限900-039-49、900-04149、900-046-49、900-047-49), 废催化剂(HW50,仅限261-151-50、261-183-50、 263-013-50、275-009-50、276-006-50),合计20000 吨年。 |
|||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希纺新材料现有一座5m²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全厂危废产生量为1.54ta,贮存周期不超过3个月,每次贮存约 0.635t,现有危废仓库贮存能力可以满足贮存要求。希纺新材料现有1座10m²的一般 固废仓库,全厂一般固废产生量为284.616tia,平均转运周期为半个月,则暂存期内 一般工业固废量最多为11,859t,现有一般固废仓库能够满足贮存要求。生活垃圾均 汇集到厂区垃圾桶内,基本可以做到日产日清。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见表4-2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见表4-26。 表4-25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
||||||
类别 |
具体建设要求 |
污染防治措施 希纺新材料危废仓库地面采用基础防渗,底部 加设土工膜,防渗等级满足防渗要求。 |
||||
危险 废物 贮存 场所 |
1、基础必须防渗,并且满足 防渗要求。 |
|||||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 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
希纺新材料危废仓库设置液体收集装置。企业 危废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空压机油,密闭包装, 基本无气体产生,建设单位拟通过增设排气扇等措 施将废气引至危废贮存库外无组织排放。 |
|||||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 施、观察窗口;通讯设施;消防 设施。 |
希纺新材料危废仓库内配备防爆灯、灭火器、 黄沙等。 |
|||||
4、危险废物堆场要防风、防 雨、防晒。 |
希纺新材料危废仓库为地面防渗处理,四周设 置导流渠,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 |
|||||
5、在危险废物仓库出入口、 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 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 |
希纺新材料危废仓库内外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进行实时监控。 |
|
|
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 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
希纺新材料在厂区门口设置危废信息公开栏, 危废仓库外墙及各类危废贮存处墙面设置贮存设施 警示标志牌,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 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 险废物识别标志。 |
|||||||
6、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 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 |
||||||||||
危废 贮存 过程 |
1、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 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 |
危废目前已经分类存放、贮存。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材质均与危险废物相容,完 好无损。 |
||||||||
2、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应当使 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 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 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完好无 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 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
||||||||||
3、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 或合并存放。 |
每种危险废物均独立包装,不涉及混合问题。 |
|||||||||
危险 废物 暂存 管理 要求 |
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 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 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 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 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 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
危废仓库设立危险废物进出入台账登记管理制 度,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 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 期及接收单位名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制 度,实行对危险废物从源头到终端处理的全过程监 管,确保危险废物100%得到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 记录和货单保留三年。 |
||||||||
表4-26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
||||||||||
序贮存场所(设危险废物 号 施)名称 名称 |
危险废 危险废物 物类别 代码 |
位置 |
占地 面积
5m² |
贮存方 贮存能 式 力 密闭桶装 密闭桶装 5m² 密闭桶装 |
贮存周 期
不超90 天 |
|||||
1 2. 3. |
废润滑油 HW08 900-214-03 |
|||||||||
危废仓库 |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18=厂房北 废空压机 边
|
|||||||||
(2)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希纺新材料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的车 辆,密闭运输,严格禁止跑冒滴漏,杜绝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在危险 废物的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3)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希纺新材料已与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九洲焚烧危废经 营许可证的编号为IS0682001547-5,处置能力20000吨年,希纺新材料产生的HW08 类危险废物在该公司处置范围内,危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可行。 6、环境管理要求 针对本公司正常运行阶段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提出要求: |
|
①履行申报登记制度; ②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企业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 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 ③委托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④定期对暂存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早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 更 换 ; ⑤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 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⑥固废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应在醒目处设 置标志牌。 ⑦危废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 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关键位置设置在线视频监控,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维护视 频监控设施运行,定期巡视并做好相应的监控运行、维修、使用记录,保持摄像头表 面整洁干净、监控拍摄位置正确、监控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视频传输图像清晰、监控 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五、地下水、土壤 1、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依托原有18#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原辅料储存于原料仓库中;项目生活 垃圾存放于厂区生活垃圾暂存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由有资质单位处理。18# 厂房所在区域均已进行水泥地面硬化,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防范措施 主要包括厂内易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露、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对污染 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 集起来,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①防渗分区 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 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是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 |
|
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指事故水池、危废仓库、 地下物料输送管道等。 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裸露于地面的生产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泄 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包括生产车间及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非污染防治区指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 位,包括办公楼、公用工程区域等。 ②防渗要求 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要求; 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 ③防渗措施 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为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建设 过程中为了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须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 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源头控制措施分别针对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展开。 1)地面漫流影响源头控制措施 18#厂房地面设置钢筋混凝土硬化及防腐防渗措施,车间地面较外地面抬高或车 间出入口设置挡水围堰;危废仓库设置导流沟、集液槽,对泄露浸出废液做到有效收 集后委托处置。 2)垂直入渗影响源头控制措施 从原料和样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 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样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 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 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 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废水管线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 措施,如:车间分区隔断,各自设置收集系统,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 可能性和泄漏量,使项目区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旦出现泄漏等即可由区 域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进行收集、处置,同时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有效阻止污染物的下 渗。 |
生产区域、水循环处理系统区域、一
|
本项目需采取的各项防渗措施以及依托设施已采取的防渗措施具体见下表。 表4-27本项目分区防渗方案及防渗措施表 |
||||||||
|
防渗分区 |
分区位置 |
防渗技术要求 |
||||||
重点防渗区 |
危废仓库、污水输送管道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 1.0×10-7cm/s |
|||||||
2 3 |
简单防渗区 18#厂房其他区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 |
||||||||
|
|||||||||
六、生态 本项目依托原有18#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 标,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不进行生态环境评价。 七、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 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 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1)风险潜势初判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计算所涉及的 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 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 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既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Q); |
|||||||||
|
|
||||||||
式中:q1,q2,_,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 1 , Q 2 , . , Q n — —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的 临 界 量 , t 。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4-28全厂Q值确定表 |
|||||||||
序 |
危险物质名称 |
最大存在 |
临界量 |
该种危险物质 |
|
号 |
|
总量 |
|
Q值 |
||||||
1 |
天然气(管道) |
/ |
10(参照甲烷) |
/ |
|||||||
2 |
润滑油 |
0.9 |
2500(油类物质) |
0.00036 |
|||||||
3 |
柠檬酸(杀菌剂) |
1.9 |
50(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 别2,类别3)) |
0.038 |
|||||||
4 |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 桶、废空压机油) |
1.54 |
50(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 别2,类别3)) |
0.0308 |
|||||||
合计 |
0.06916 |
||||||||||
由计算结果可知,全厂Q=0.06916<1,可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风险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潜势为I, 可只进行简单分析。 表4-29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
|||||||||||
环境风险潜势 |
IV、IV+ |
IⅢ |
II |
I |
|||||||
评价工作等级 |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
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
||||||||||
(3)环境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和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 的途径识别。物质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 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 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危险物质向环境转 移的途径识别包括:分析危险物质特性及可能的环境风险类型,识别危险物质影响环 境的途径,分析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内容,本项目主 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润滑油、柠檬酸、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空压 机 油 ) 等 。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识别见下表。 表4-3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识别 |
|||||||||||
风险单元 |
涉及风 险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可能影响的环境途径 |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 感目标 |
|||||||
18# 厂 房 |
天然 气 (管 道 ) |
天然气 |
泄漏以及火灾、爆炸 等引起的伴生/次生 污染物排放 |
扩散,事故消防废水 漫流、渗透、吸收 |
周边居民、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等 |
|
|
原辅 料堆 放点 |
润滑油 |
泄露以及火灾等引起 的伴生次生污染物 排放 |
扩散,事故消防废水 漫流、渗透、吸收 |
周边居民、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等 |
柠檬酸 |
泄露以及火灾等引起 的伴生次生污染物 排放 |
扩散,事故消防废水 漫流、渗透、吸收 |
周边居民、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等 |
|||
危废 仓库 |
废润滑 油 |
泄漏以及火灾等引起 的伴生次生污染物 排放 |
扩散,事故消防废水 漫流、渗透、吸收 |
周边居民、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等 |
||
废油桶 |
火灾等引起的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 |
扩散,事故消防废水 漫流、渗透、吸收 |
周边居民、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等 |
|||
废空压 机油 |
泄漏以及火灾等引起 的伴生次生污染物 排放 |
扩散,事故消防废水 漫流、渗透、吸收 |
周边居民、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等 |
|||
(4)典型事故情形 典型事故情形:天然气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天然气管道一旦发生泄露或火灾,主要燃烧产物为颗粒物、CO、CO₂、NOx等, 导致周围大气环境中相应污染物浓度增高,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中 产生的火灾消防废水将伴有一定的物料,若沿雨水管网外排,将对受纳水体产生严重 污染;堵漏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大量拦截、堵漏材料(消防土等),掺杂一定的物料, 若事故排放后随意丢弃、排放,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润滑油、柠檬酸若不妥善储存,有泄露以及火灾风险,会对大气、土壤、 地下水等造成污染。 本项目危废若不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随意倾倒、丢弃将会对,将对土壤地下 水环境造成污染。希纺新材料杜绝此现象发生。 (6)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①事故状态下截留系统设置 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规范》(Q/SY08190-2019),事故缓 冲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如下: V =(V₁+V₂-V₃)max+V₄+V₅ V₂=2Q. ×t Vs=10q×f q=q₈/n V --事故缓冲设施总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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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₁---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物料量,单位为立方米(m³);V1取0。 V₂---发生事故的储罐、装置或铁路、汽车装卸区的消防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³); 企业消防水量V₂=2Q ×t w=54×2=108m³,取值过程如下。 Qa---发生事故的储罐、装置或铁路、汽车装卸区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³h);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中表3.3.2厂房和仓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均为15L/s(54m³/h)。 t a---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单位为小时(h);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 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室内消防历时 应不小于1h,室外消防历时应不小于2h,本次核算取2h,故应收集2h的消防废水 V₃---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单位为立方米(m³); 本项目依托租赁方雨水管道,租赁方雨水管道长度约260m,平均管径400mm, V₃=32.7m³,事故时可贮存的废水量为32.7m³。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企业V4=0m³。 Vs---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单位为立方米(m³); V5=10×10.7×0.4=42.8m³。 q---降雨强度,按平均日降雨量,单位为毫米(mm);企业取10.7mm/d。 qa---年平均降雨量,单位为毫米(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单位为天(d);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a),企业取0.4 综上,V总=(0+108-32.7)+0+42.8=118.1m³。 国骄产业园园区在雨水排口前端设置一座348m³的地下事故应急池,事故池容量 能够满足希纺新材料事故时污水储存要求。一旦发生泄漏或者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废 水可进入该事故应急池,不向外排放,不会对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②生产区域、原辅料堆放点等区域严格禁止明火。建议在生产区域设置可燃气体 报警仪,一旦发生报警,立刻停工处置。 ③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生产区域、 原辅料堆放点、危废仓库等区域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铲等 应急物品,并保持完好状态。 ④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各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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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防范意识,通过设置短路保护电路等措施,及时发现设备及线路中存在的问题, 消除隐患,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⑤制定出供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和维修计划,并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进 行岗前培训,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人为事故。 ⑥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建立严格的值班保卫制度,防止人为蓄意破坏;制定 应急操作规程,详细说明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影 响。对重要的仪器设备有完善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或应急演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识别异常状态的能力。 ⑦加强员工的事故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全体人员了解事故处理的程序,事故处理 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出现事故可以立即停产,控制事故的危害范围和程度。 ⑧厂内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进行定期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对有火灾危险 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作出应急反应。 ⑨开展隐患排查,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7)应急管理制度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 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厂区制 定相关环境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①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组负责。在企业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 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②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 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 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 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③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 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8)竣工验收 |
|
在已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验 收。另外,严格按照环境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装备 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因事故发生污染环境事件。 (9)建设项目风险环境简单分析内容表 表4-31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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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1200吨水刺无纺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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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苏)省 |
(南通)市 |
()区 |
(如皋)市 |
长江镇华江大 道1号国骄产业 园18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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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主要风险物质及 分布 |
经度 |
120度93分 32.176336秒 |
纬度 |
32度4分49.654243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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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物质为天然气、润滑油、控檬酸、危险废物;天然气管道、 原辅料堆放点、危废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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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途径及 危害后果(大气、 地表水、地下水 等 ) |
大气:火灾爆炸事故引发次生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地表水:火灾爆炸事故引发次生的火灾消防废水将伴有一定的物料, 若沿雨水管网外排,将对受纳水体产生严重污染。 地下水、土壤:原辅料、危废发生泄漏或非法处置,造成土壤地下水 的污染;或由于防渗、防漏设施不完善,渗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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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措施要 求 |
①事故状态下截留系统设置。国骄产业园园区在雨水排口前端设置一 座343m²的地下事故应急池,事故池容量能够满足希纺新材料事故时污水 储存要求。一旦发生泄漏或者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废水可进入该事故应急 池,不向外排放,不会对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②生产区域、原辅料堆放点等区域严格禁止明火。建议在生产区域设 置可燃气体报警仪,一旦发生报警,立刻停工处置。 ③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生产区域、原辅料堆放点、危废仓库等区域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 器、消防沙、消防铲等应急物品,并保持完好状态。 ④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各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加强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通过设置短路保护电路等措施,及时发现设备 及线路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⑤制定出供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和维修计划,并对操作和 维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避免因严重操作失误而造成人为事故。 ⑥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建立严格的值班保卫制度,防止人为蓄意 破坏;制定应急操作规程,详细说明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规定 抢修进度,限制事故影响。对重要的仪器设备有完善的检查和维护记录; 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或应急演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 高识别异常状态的能力。 ⑦加强员工的事故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全体人员了解事故处理的程序, 事故处理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出现事故可以立即停产,控制事故的危害 范围和程度。 @厂内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进行定期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对 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作出应急反应。 ⑨开展隐患排查,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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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结论:在各环境风险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大大降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 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建设项目环 境风险可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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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大大降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最 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八、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 境 |
DA002 |
G2-3天 然气燃烧 废气 |
颗粒物 SO₂、NOx、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 度 ) |
低氮燃烧装置+管道 收集+15米高排气筒 (DA002)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 32/3728-2020) |
无组织 |
G2-1开 松混合废 气、G2-2 梳理废气 |
颗粒物 |
①对原材料喷洒适 量的雾状水。 ②过滤板除尘+无组 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32/4041-2021)表3中单位 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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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环境 |
W2-1水循环处理 系统临时排水、 |
COD、氨氮、 总磷、总氮、 BOD₅、SS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 准》(GB/T31962-2015)B级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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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2生活污水 |
COD、氨氮、 总磷、总氮、 BODs、SS |
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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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3反冲洗废水 |
COD、SS |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 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 射 |
|
|
|
/ |
|
固体废 物 |
一般固废厂家回收、外售综合利用或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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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防 治措施 |
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防渗措施,危废仓库、污水输送管道为重点防渗区, 生产区域、水循环处理系统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地方为简单防渗区, 同时加强环境管理。 |
||||
生态保 护措施 |
/ |
||||
环境风 险防范 措施 |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平面布置;建议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日常监督管理、维 护保养、安全控制。 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级防范体系,一座348m³的事故应急池及雨污管网切换 阀等。 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 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设备监控+人工监控;应急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开展隐患排查,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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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 境管理 要求 |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2、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做好环保台账记录,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该区域总体规划相符。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建成运 行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建设 完备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本环评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营运期 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 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 减量 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0.0212 |
0.03117 |
|
0.0429 |
0 |
0.07407 |
+0.0429 |
二氧化硫 |
0.0053 |
0.06 |
/ |
0.03 |
0 |
0.09 |
+0.03 |
|
氮氧化物 |
0.0406 |
0.0909 |
/ |
0.14025 |
0 |
0.23115 |
+0.14025 |
|
废水 |
废水量 |
11287.9 |
11287.9 |
/ |
8301.4 |
0 |
19589.3 |
+8301.4 |
化学需氧量 |
0.4854 |
3.0018 |
/ |
2.0773 |
0 |
5.0791 |
+2.0773 |
|
氨氮 |
0.0073 |
0.052 |
/ |
0.0143 |
0 |
0.0663 |
+0.0143 |
|
总磷 |
0.0010 |
0.0032 |
/ |
0.0028 |
0 |
0.006 |
+0.0028 |
|
总氮 |
0.0177 |
0.052 |
/ |
0.0232 |
0 |
0.0752 |
+0.0232 |
|
五日生化需 氧量 |
0.0993 |
0.266 |
/ |
0.1455 |
0 |
0.4115 |
+0.1455 |
|
悬浮物 |
0.1467 |
1.8542 |
/ |
1.4926 |
0 |
3.3468 |
+1.4926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边角料 |
90 |
90 |
/ |
44 |
0 |
134 |
+44 |
浮渣 |
99.64 |
99.64 |
/ |
48 |
0 |
147.64 |
+48 |
|
废包装材料 |
1.76 |
1.76 |
|
0.85 |
0 |
2.61 |
+0.85 |
|
废滤芯 |
0.02 |
0.02 |
/ |
0 |
0 |
0.02 |
0 |
|
废RO膜 |
0.01 |
0.01 |
/ |
0 |
0 |
0.01 |
0 |
|
废滤袋 |
0.168 |
0.168 |
/ |
0.168 |
0 |
0.336 |
+0.168 |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 |
0.54 |
0.54 |
/ |
0.36 |
0 |
0.9 |
+0.36 |
废油桶 |
0.06 |
0.06 |
/ |
0.04 |
0 |
0.1 |
+0.04 |
|
废空压机油 |
0.36 |
0.36 |
/ |
0.18 |
0 |
0.54 |
+0.18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5.07 |
5.07 |
/ |
3.38 |
0 |
8.45 |
+3.38 |
注:1 、⑥=①+③+④-⑤; ⑦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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